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自燃退货车的标准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汽车自燃如何赔偿(汽车自燃怎么赔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汽车自燃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汽车自燃索赔方法:1、如何确定自燃。汽车燃烧后,首先应当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一般有利于车主,它也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最初阶段的重要证据。其次,车主需同厂家协商,双方可委托质量检测局进行鉴定,就算质检局不能鉴定,也可以委托其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至于鉴定所产生的费用,采取谁申请谁缴纳的原则,不过消费者可以同经销商协商各出一半的费用。如果确实是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鉴定费用由厂家承担。2、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3、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汽车自燃,也即说明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从合同法角度出发,买受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实践中,车主及时告知经销商汽车自燃情况,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这无疑增加以后协商解决的可能性。所以对于意外自燃如果确实因为产品本身设计故障引发理论上可以通过经销商或者汽车生产商获取赔偿,而不是很多用户的第一直观认知是保险公司。4、**时最好以侵权纠纷起诉。车辆自燃,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也可以以侵权纠纷起诉,而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一般由车主承担证明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在实际诉讼中,车主以这种方式起诉,会面临举证不能直接导致败诉。以侵权纠纷提起诉讼则由经销商承担证明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更有利于车主提高胜诉率。
法律依据:《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 第四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新车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车或换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扩展资料: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章
三包责任免除
第二十九条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参考资料:中国**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