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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利息应该怎么算

法律分析: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高利贷利息应该怎么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高利贷利息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高利贷一般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索取的高额利息,在现行的法律规范当中,并没有对高利贷进行明确法律规定,因此,高利贷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社会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

民间借贷中,利率有两条红线,借款人还没有支付的利息,最高可以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36%计算,超过的利息,无论多少,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如果在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有利滚利、逾期违约金、平台管理费、滞纳金等各种费用时,累计金额仍然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的利息,超过部分的将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利息怎么计算法

高利贷利滚利怎么算

高利贷预期年化利率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预期年化利率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协商而定。只要高于银行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4倍的,就相当于高利贷了。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息,就相当于年预期年化利率是72%,1毛则相当于年预期年化利率是120%,比5.60%(2015年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左右的银行借贷(年)预期年化利率至少高出14倍。

高利贷的预期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是利滚利,即复利法。复利计算利息,公式为:

F=P×(1+i)^N(次方);

F:复利终值;

P:本金;

i:预期年化利率;

N:预期年化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

知道了以上公式,我们再来举个例子具体说明高利贷利息怎么算。如果您借高利贷一万五千元,约定利息是6分,也就是月预期年化利率为6%。

一年本利和=15000×(1+6%)^12= 87598748.88元。

此公式解释了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因为借高利贷而倾家荡产。高利贷是不合法的借贷方式,办理贷款一定要结合自身的还款能力,在还得起的前提下再贷款,高利贷是普通人无法承受的。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2条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扩展资料:基本案情

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李某陆续出借700万元给陈某某用于发放高利贷,每月从陈某某处获取4%或5%的利息。

自借款时起,陈某某先后向李某、王某支付了利息共计233万元。2009年6月后,陈某某未再支付利息,亦未归还700万元借款本金。

2014年7月25日,李某与其妻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某归还借款70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裁判结果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王某明知陈某某借款系用于对外发放高利贷,但仍然向其提供借款资金,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借款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借款被认定无效后,陈某某虽应返还借款本金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但对于陈某某已支付的233万利息中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部分,应冲抵借款本金。对于冲抵后尚欠本息,陈某某应予返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