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河南抗原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抗原?(什么是抗原特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什么是抗原?
抗原:种类多样,化学结构具有异物性
乙肝**抗原正常值是多少
肝表面抗原正常值是多少还需根据医院的检测方法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乙肝表面抗原指的是乙型肝炎**的外膜蛋白,乙肝表面抗原可以在感染乙肝**后出现,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的外壳蛋白,其乙肝表面抗原本身是不具有传染性的。 吉林**肝病医院肝病专家提醒: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是多少还需根据医院的检测方法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乙肝表面抗原指的是乙型肝炎**的外膜蛋白,乙肝表面抗原可以在感染乙肝**后出现,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的外壳蛋白,其乙肝表面抗原本身是不具有传染性的。那乙肝表面抗原定量正常值是多少呢? 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的范围采用不同的方法,其值也有所不同。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HBsAg)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示方法: 1、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ng/ml表示法。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ng/ml)大于0.18ng/ml,那么就表示该患者体内有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视为阳性结果,反之被认为是*性。 2、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S/N值表示法。AXSYM免疫分析仪得到S/N的值,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S/N)大于2.1S/N,那么就表示该患者体内有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视为阳性结果,反之被认为是*性。 3、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S/CO值表示法。如果乙肝表面抗原正常值(S/CO)大于1S/CO,那么就表示该患者体内有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视为阳性结果,反之被认为是*性。 乙肝**定量正常值意义 1.治疗后定量PCR可直接准确地测定体内乙肝**数量,有助于疗效的判断,为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法做指导。 2.治疗前进行乙肝**定量正常值检测,是医生对症下药的依据,避免盲目用药,让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3.怀孕前进行乙肝**定量正常值PCR测定,有助于选择最佳的怀孕时机。乙肝孕妇进行定量PCR检查,有助于使部分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
“乙肝表抗原阳,表抗体*,E抗原*,E抗体阳,核心抗体阳”说明什么问题啊,我好担心
不用过份担心,但也要注意,平时不要过度疲劳,禁烟酒、辛辣油腻食物;另外要查一下肝功,若是谷丙转氨酶等显著升高,可用些中药保肝解毒,给你一个处方:柴胡10g黄芩10g茵陈蒿12g土茯苓12g凤尾草12g草河车6g.水煎服,日一剂.不过最好是找一个好中医让医生帮你开药,因为中医是因个人差异开不同处方的.若肝功能无异就可以放心,对你不大障的,只要生活上按前面的要求做就好了,祝:身体健康!
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疱疹,***,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