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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编制定员标准的原则有哪些
A.依据科学
B.方法先进
C.计算统一
D.形式简化
E.内容协调
定员标准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企业生产或工作岗位、设备或工种以及群体等规定的人员配备的数量界限。
新版煤矿质量标准怎么没有调度质量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比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更细致,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针对全行业的,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业务化分,煤矿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行管司负责中煤协会协助;非煤行业做安全生产标准化,由安监四司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在省和地市可能会出现文件重叠,详细可质询国家安监总局。
煤矿生产技术科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加强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技术规范政策,制定本办法。
2、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做为一项基础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
3、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在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进行,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措施或意见,经矿长审定或批准后,由专人组织实施。
4、按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办法的要求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由分管矿长和分管付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旬检、月验,或不定时抽查并参加季未的全面检查验收。
二、
现场管理
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重要工程,如:大峒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开口,贯通、过断层等都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检查、复查要按局制定的作业规程管理细则的要求执行。
2、采掘作业规程审批人员必须对规程编制质量负责,并组织有关业务部进行会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不按规程施工的要追究区(队)长的责任,审批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监督。
3、作业规程编制、贯彻学习、执行情况每月分管工程师参加一次复查,复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更正。
4、分管采掘运工程师参加矿组织每半年对规程及其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评比,对评出的优秀规程给予表扬奖励,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制水平。
三、
回采
1、回采工作面在投产前分管采煤工程师参加矿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不符合生产条件不准投产。
2、回采工作面及两巷要进行矿压观测,观测数据表报生产科计算机处理后及时反馈坑队采取措施,合理选择支护形式。
3、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批准后执行,参加矿的组织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
4、正规回采工作面不得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以保证工作面的支护强度。
5、高档普采工作面两端头要正确使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以保证两端头和安全出口处的安全生产。
四、
开掘
1、负责编制年度(月季)的采掘接替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井巷开拓掘进应从有利于顶板维护和围岩稳定性出发积极推广锚喷支护,煤巷、半煤岩巷根据顶板岩性层理,节理及巷道用途等情况,分别采用锚杆、锚棚、锚网、锚梁网等不同支护形式,在地质构造带更应加强锚杆支护,锚杆支护应加强现场锚杆、眼孔布置,角度、锚固力的技术管理,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要求,临时支护应做到有效承载。
3、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巷道贯通前当两个工作面相距20m时地质部门要下达通知单,停止一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贯通后立即调整巷道通风系统,防止**积聚。
4、掘进工作面在遇断层、无炭柱、顶板破碎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口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掘进过程中应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并参加现场指挥。
5、掘进工作面在永久支护以前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前探支护或其它形式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架棚巷道在迎头10米(或10架棚子)以内必须使用防倒装置,棚子之间应设置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棚子每帮不少于两道,拱形支架顶部应增设一道。
五、运输
1、完善矿井运输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各种安全技术规定,并每年进行一次修改补充,并认真执行。所有工种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重要工种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轮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2、窄轨运输设备和电机车、矿车、人车、小绞车挡车装置,架线轨道、钢丝绳等必须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制度。
3、对于事故多发地点,要制定防止侧面冲撞的装置,弯道设声光报警装置,人车场应悬挂标志牌,人车运行时刻表,并安设自动停送电开关,关键位置的道岔应设道岔指示器。
4、电机车运输应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必须使用机车通讯设备,警铃、闸、灯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架线机车必须使用逆变电源,推广使用载波调速和追尾报警信号。有机车行驶的巷道严禁行人,确需大巷行走的工作人员应持有***,并报坑口调度。
5、完善上下的安全设施,如防跑车装置、双道提升错码信号,人车紧急发送信号,绞车声光语言信号应能够双向对打,上下车场及各中间道口,必须安设声光报警信号,绞车运转时应能发出声光信号或语言报警,斜井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各车场应有信号峒及躲避峒,所有轨道斜巷都应挂牌板,标明斜巷名称,坡长,坡度,小绞车必须安装牢固可靠,使用三个月以上的要做地锚固定,使用半年以上必须做砼底座。
6、在运输线路上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作业量大小时间长短向坑区调度提出作业计划,并附有安全措施,经批准后,严格按时间、地点施工,并在作业地点来车方向40米处悬挂红灯信号作为警戒所有车辆都必须停在红灯警戒以外,严禁闯红灯。
7、井下运输巷道应设置醒目的警标,巷标,路标等各种标志牌,运输线路主要交岔点应设预警灯。
8、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矿井运输技术装备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从而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运输事故。
9、运输管理应做到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应有矿井运输系统图,电机车架线网络系统图及行车记录;主要运输设备应建立台帐,牌板、图纸及技术档案应齐全,有完整的设备运行和检修记录,有斜井跑车防护装置,窄轨机车制动距离,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试验。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
这个判断题是正确的。
1、煤矿井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制定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括作业地点的生产情况概况,各生产工序之间如何生产,劳动生产组织方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地点的风险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2、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各个工种的操作规程,每个工种都应该熟知自己的操作规程,并按章操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包括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器材装备以及井下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