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商铺增容标准是多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商业用电最高增容多少KW(商业用电增容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商业用电最高增容多少KW

如果您的用电负荷大幅度增加,可到供电企业核定后办理增容业务。电表容量是根据您实际的用电需求确定的,以满足您的需求、准确计量为原则。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收取商铺的电力增容费的合法性和收费标准是什么?

物业公司收取商铺的电力增容费是不合法的,用户用电是用户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电用电合同,来进行的这与物业没有关系。物业公司代收商业电费,也没有绝对的标准,一般还要加上变压器损耗、线路损耗为原则,也就是电力局收多少,向业主也收多少。

电房日常维护费用是物业费里包含的,维修有维修基金,如果日后不够需要增加设备或电缆,那也是所有业主或超出约定用电功率的业主一起承担。用电量不够需要增容,需要花钱不假,但不是物业收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商铺的电力增容费。

关于电力增容费的相关政策

商业用电最高增容多少KW

中国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城市电网改造过程中新增的用电容量不再收取增容费,并决定降低供配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标准。

具体规定是,取消各级部门自行**的电力增容费,各省、区、市自行提高的贴费标准一律停止执行;申请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的用户,除委托供电部门对其自建供电工程进行设计或施工的之外,供电部门不得再收取除贴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申请报装电表时的容量单位kVA那里应该填什么数字?

用电容量是指用户或用电设备可能用到的最大电功率。
1、居民新装(增容)用电的报装容量可以参考以下标准报装:
建筑面积≤60㎡,6kW/套;
建筑面积61-90㎡,8kW/套;
建筑面积91-140㎡,10kW/套;
建筑面积>140㎡的高档住宅、别墅,超出的建筑面积按30-40kW/套;如果您无法确认相关信息,在申请报装时可以预登记6千瓦,具体以现场勘查为准。
2、如其他用电类别报装容量,供电企业会根据您所有用电设备实际功率总和来确定报装的容量,具体仍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勘察环节确定为准。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商铺电力增容费问题,专业人士请进……

电力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其中,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

收取标准和列支渠道:

1、各级电压贴费的计算

380/220伏用户,按照其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千瓦)计;10千伏及以上电压用户,按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千伏安)及未接入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千瓦)之和计。

2、各级电压的贴费标准

┌──────┬──────┬───────────┬───────┐│用户受电 │用户应交 │ 其 中 │自建本级电压 ││电压等级 │纳的贴费 │供电贴费 配电贴费 │外部供电工程 ││(千伏) │(元/kVA) │(元/kVA)(元/kVA) │应交纳贴费 ││ │ │ │ (元/kVA) │├──────┼──────┼─────┬─────┼───────┤│甲 │1 │2 │3 │4 │├──────┼──────┼─────┼─────┼───────┤│0.38/0.22│500--550 │190--210│310--340│400--450 │├──────┼──────┼─────┼─────┼───────┤│10 │400--450 │220--250│180--200│300--330 │├──────┼──────┼─────┼─────┼───────┤│35 │300--330 │300--330│ │150一180 │├──────┼──────┼─────┼─────┼───────┤│63 │200--220 │200--220│ │ │├──────┼──────┼─────┼─────┼───────┤│110 │150--180 │150--180│ │ │└──────┴──────┴─────┴─────┴───────┘

注:

(1)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3)35、63、110千伏线路长度分别超过20、30、40公里,一般由用户自建线路。

3、各电业管理局及**省网的省电力局(以下简称电管局、省电力局),可在上述贴费标准范围内,根据本地区情况,统一规定本地区的贴费收取标准,报部备案。

4、用户申请多路电源的,每路电源应按本规定分别交纳贴费。备用电源应视作一路电源。

5、对县以下乡村用户(不含乡镇、村办企业)收取贴费,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下限值。

6、向电网趸购转售电能的县电力部门,在新装或增加用电容量时,应向电网电力部门交纳供电贴费。

电网电力部门在向趸购转售电能的县电力部门收取贴费时,也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下限值,并扣除按本规定中第103、105款规定给予免收供电贴费用户所占容量部分。

7、国家批准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供电工程贴费,如因特殊需要而适当增加收取标准或采取其他办法的。

应由省(市、自治区)电力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收取标准,报省(市、自治区)**批准并报国家计委、能源部备案后执行。

其他地区,如因涉及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费用较高而需适当提高贴费收取标准的,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应提出具体意见,报能源部批准后执行。

8、根据贴费的性质和用途,凡电力用户新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应从该工程的基建投资中列支;凡电力用户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从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扩展资料:

电力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

其中,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你好,我租的商铺,用电不够。现需要增容,物业要收取增容费两千。合理吗

不合理的,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增容费用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加收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增容费用国家已经停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是国务院为扩大电力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规范用电秩序、减轻用户负担的重要政策措施。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类用电一律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

二、对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前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电力用户,供用电双方已经签订缓交供配电工程贴费的合同或协议的,继续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朔州市人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电力增容费收费标准

收取标准和列支渠道:

1、各级电压贴费的计算

380/220伏用户,按照其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千瓦)计;10千伏及以上电压用户,按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千伏安)及未接入该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千瓦)之和计。

2、各级电压的贴费标准

┌──────┬──────┬───────────┬───────┐│用户受电 │用户应交 │ 其 中 │自建本级电压 ││电压等级 │纳的贴费 │供电贴费 配电贴费 │外部供电工程 ││(千伏) │(元/kVA) │(元/kVA)(元/kVA) │应交纳贴费 ││ │ │ │ (元/kVA) │├──────┼──────┼─────┬─────┼───────┤│甲 │1 │2 │3 │4 │├──────┼──────┼─────┼─────┼───────┤│0.38/0.22│500--550 │190--210│310--340│400--450 │├──────┼──────┼─────┼─────┼───────┤│10 │400--450 │220--250│180--200│300--330 │├──────┼──────┼─────┼─────┼───────┤│35 │300--330 │300--330│ │150一180 │├──────┼──────┼─────┼─────┼───────┤│63 │200--220 │200--220│ │ │├──────┼──────┼─────┼─────┼───────┤│110 │150--180 │150--180│ │ │└──────┴──────┴─────┴─────┴───────┘

注:

(1)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3)35、63、110千伏线路长度分别超过20、30、40公里,一般由用户自建线路。

3、各电业管理局及**省网的省电力局(以下简称电管局、省电力局),可在上述贴费标准范围内,根据本地区情况,统一规定本地区的贴费收取标准,报部备案。

4、用户申请多路电源的,每路电源应按本规定分别交纳贴费。备用电源应视作一路电源。

5、对县以下乡村用户(不含乡镇、村办企业)收取贴费,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下限值。

6、向电网趸购转售电能的县电力部门,在新装或增加用电容量时,应向电网电力部门交纳供电贴费。

电网电力部门在向趸购转售电能的县电力部门收取贴费时,也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下限值,并扣除按本规定中第103、105款规定给予免收供电贴费用户所占容量部分。

7、国家批准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供电工程贴费,如因特殊需要而适当增加收取标准或采取其他办法的。

应由省(市、自治区)电力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收取标准,报省(市、自治区)**批准并报国家计委、能源部备案后执行。

其他地区,如因涉及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费用较高而需适当提高贴费收取标准的,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应提出具体意见,报能源部批准后执行。

8、根据贴费的性质和用途,凡电力用户新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应从该工程的基建投资中列支;凡电力用户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贴费,从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扩展资料:

电力增容费是供(配)电贴费的俗称,它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两部分。

其中,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包括6千伏)及以下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