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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 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国际判断标准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重新对脑死亡概念进行解释,制定了人类首个脑死亡判定标准:不可逆的深度昏迷;无自发呼吸;脑干反射消失;脑电活动消失(电静息)。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2、我国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依据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必须同时、全部具备上述3项条件,而且需明确昏迷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扩展资料:
临床意义:
1、更科学地判定人的死亡
脑是人的思维载体,脑死亡后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已经丧失,有意义的生命个体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在判定死亡上脑死亡更符合生命所处状态。
2、有利于**移植
供体来源困难是当前困惑**移植工作的主要原因。脑死亡的**是最佳**移植供体,因为移植的**必须在有血供时从供体上取出,因此,在脑死亡后心跳未停止之前,有血压的情况下摘取移植**是最理想的,成活率高。**移植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脑死亡患者提供**。
3、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
据粗略统计,ICU(重症监护病房)患者的费用是普通患者的4倍,而在ICU,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费用又是抢救成活患者的2倍。
这种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及安慰式的救治,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造成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因此,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抢救一个脑死亡患者是不值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脑死亡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脑死亡是什么意思?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脑死亡是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不可逆终止。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都无法挽救患者生命。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加可靠、规范。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依据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必须同时、全部具备上述3项条件,而且需明确昏迷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鉴别: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患者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是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
截至21世纪初,脑死亡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统一。一般认为:脑死亡即包括脑干在内全脑机能完全、不可逆转地停止,而不管脊髓和心脏机能是否存在。或者定义为:脑死亡是脑细胞广泛、永久地丧失了全部功能,范围涉及大脑、小脑、桥脑和延髓。即发生全脑死亡后,虽心跳尚存,但脑复苏已不可能,个体死亡已经发生且不可避免。
不同国家和学者对脑死亡的定义持不同看法:许多国家采用全脑死亡的概念,欧洲部分国家采用脑**亡的概念,如英国有学者认为生命决定于呼吸、循环中枢,所以脑干机能的不可逆转停止才是脑死亡;北欧各国认为是脑循环的不可逆转停止引起脑死亡,故称脑死亡为全脑梗塞。
简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及死亡的分期
死亡从医学角度来讲
死亡是人的本质特征的消失。是由生到死的一个过渡。死亡并不是生命的骤然结束,而是一个连续进展的过程,是一个物质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社会学把死亡分为社会死亡、知识死亡和生物学死亡三个时期;医学则把死亡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死亡期三个时期。医学伦理学所指的死亡,相当于社会学家的生物死亡期和医学的临床死亡期。
医学死亡三个分期的特点如下 :
1、濒死期(临终期)
是脑干以上的神经中枢功能丧失或深度抑制,而脑干以下的神经功能尚存,但由于失去上位中枢神经的控制而处于紊乱状态。病人表现神志不清,循环衰竭,,呼吸衰竭,代谢紊乱,各种反射迟钝,肌张力丧失。
2、临床死亡期
是延脑外于深度抑制和功能丧失的状态,故各种反射消失,呼吸和心跳停止。
3、生物学死亡期
是死亡过程中的最后阶段。此时,自大脑皮质开始整个神经系统以及其它各**系统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整个机体出现不可逆变化,已不能**,但个别组织在一定时间内仍可有极微的代谢活动。
对于死亡标准,医学界一向把呼吸和心跳停止作为死亡的唯一标准,视心肺功能为生命最本质的特征。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死亡却是一个连续进展地过程。本世纪四十年代以来,由于医学工程技术的广泛应用,复苏术不断提高,停止了心跳和呼吸的人,仍然可以得到复苏。而脑细胞已广泛坏死的病人,由于人工呼吸机的应用,仍可维持心跳和呼吸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但当呼吸机一旦撤去,呼吸、心跳也就立即停止。以上表明,心肺功能的停止不一定意味着死亡,心肺功能依赖人工维持也不等于生命继续存在,这使传统的死亡标准面临新的挑战。
由于脑死亡是不可逆的,因此一些学者提出脑功能丧失作为死亡的标准。1968年召开的世界第22次医学会上提出“不可逆脑功能的丧失”作为死亡的诊断标准。此后,美国还制定了哈佛脑死亡4条标准以及死亡的定义等。
从医学角度制定的“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从而取代了传统的死亡概念。
关于脑死亡的标准有四条:
(1)机体对各种**无反应;
(2)机体的自发运动和自发呼吸消失;
(3)各种反射消失;
(4)脑电波平坦。
脑死亡是不可逆的,作为判断的标准比传统标准更优越、更科学,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传统的死亡观念仍有其影响,因此有人提出将二者融汇共存的主张,以其更臻全面和现实。即一个人或循环和呼吸功能不可逆的停止;或整个脑,包括脑干一切功能不可逆停止,就是死亡。
列举脑死亡的四个标准?
1968年在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医学院脑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死亡的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哈佛标准):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2、自发呼吸停止;
3、脑干反射消失;
4、脑电波消失(平坦)。
脑死亡的国际卫生组织标准:
由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规定死亡标准为(国际标准):
1、对环境失去一切反应;
2、完全没有反射和肌张力;
3、停止自主呼吸;
4、动脉压陡降;
5、脑电图平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