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如何区分借款和可转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在发行债券融资和向银行贷款的区别和优势(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优缺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企业在发行债券融资和向银行贷款的区别和优势
(一)债务融资和股份融资的特征比较
1.不同融资方式的单位成本比较
企业以不同方式融资的单位成本不同。一般规律是,债务融资的单位成本低于股本融资。企业为融入资本必须给投资者提供一定回报率,回报率的高低,基本上反映了融资单位成本的高低。而该回报率由无风险回报率加上风险贴水两部分组成。无风险回报率在各融资方式下都相同,所以投资回报率,即融资单位成本的高低,就取决于风险贴水的高低。债务融资方式下,无论是债券还是银行贷款,都必须按事先议定的债息率定期支付本息,而且在企业发生债务危机甚或破产时必须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和债券债务,所以债权人面临的风险较小,所以企业需要支付给债权人的风险贴水较小。而股权投资者,不论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者,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人,其投资收益随企业经营状况而上下波动,面临较大风险。而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仅能取回偿还各种债务后的剩余值,所以企业股本投资者的风险远比企业债权人的风险大,企业提供给股本资本的长期平均回报率,一定要高于给债务的回报率。也就是说,从长期平均成本的角度来看,企业用股本筹集资金的成本要比向银行或债券市场举债要高。
另外,债务利息往往计入成本,可冲减公司所得税,但股息则无此优惠。这样一来,股本融资的成本就又进一步高于债务融资了。
2.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支付能力的时间约束比较
企业在正常经营中,对于以债务方式融入的资金,其本息支付所面临的时间约束是"硬"的,回旋余地小。如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启动破产诉讼程序。与之相对应,股本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软",回旋余地较大,企业盈利好则多分红,盈利不好则少分红,甚至可以不分红。而且,不论是公开上市公司还是非公开上市公司,股东一旦认股后,除非由占相当比例股份的股东发起,并经法定程序对企业进行清算,否则,任何单个股东都无权要求退股,只能转售股权来变现。所以,债务融资方式下对企业施加的支付、清偿的时间约束,要远远"硬"于股本融资。
股本融资由于具有软时间约束和高成本两种特性,这种融资方式适用于投资收益波动大但预期收益高的企业,和投资要有一段较长的无收入或低收入期后才能有高收益的企业。
(二)资本市场中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明显的"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企业债弱"特征,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状况更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一在结构上不合理的市场现实。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市场的规模要远远大于股票市场的规模,债券期货和期权等衍生产品的发展也很快。而我国债券市场不仅在发展速度上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在规模品种等方面与股票市场以及国际债券市场也有较大的差距,而且与此相对应的债券期货和期权等衍生产品市场尚处于空白阶段,这进一步加剧了债券市场畸形发展的局面。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融资是股票市场融资的十几分之一,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与整个债券市场或者股票市场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而在国外,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往往是通过股市融资的3-10倍。1999年在美国,公司债券发行额突破2500亿美元,为同期股票发行量的5.8倍。统计资料显示,去年,我国包括国债在内的证券市场融资达6400多亿元。其中,国债融资4800多亿元,股票融资1400
多亿元,而企业债券融资仅100多亿元。沪深两地股市交易中的股票已逾千只,而交易中的企业债券只有13只。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从八十年代末开始起步,1987年国家对企业债券实行统一管理开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累计发行企业债券2000多亿元,主要以国有大型企业、大型项目为主。其间在1990-1993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曾出现一轮发债**。当时企业发债热情较高,一些地方趁机以债券形式搞起了乱集资,直接导致1994-1996年一些企业债券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现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形下,管理层曾一度停止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市场急剧萎缩。直到1997年以后,一批历经改革洗礼的中国企业真正具备了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加上连续降息以及铁路债券、中信债券等几个信誉高的企业债券的热销,才使企业债券有了恢复性的发展。
公司融资的三个主要途径是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在以往对融资理论的研究过多地关注股票和债务融资的比例,而忽视了债务中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其实,公司债券比银行贷款拥有更多的优势,尤其是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银行体系失效的亚洲国家避免下一轮金融危机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尽快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对于金融体系同样被庞大而效率低下的银行所垄断的中国来说,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是降低金融风险的一个明智选择。
1、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在企业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的比重保持稳步快速的增长。虽然债券融资额在1992年以前的增长速度也很快,在企业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较高,但当时的债券快速扩张并不存在客观的信用基础,企业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这一阶段股票融资采用"规模控制、限报家数"的审批制,所以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地方趁机以债券形式搞起了乱集资,导致1994年出现了一些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现象,造成了**的社会影响。鉴于债市出现的这种情况,为了规范企业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实行了严格的规模控制和审批发行制度,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影响,企业债券在企业直接融资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对照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因其独特优势,成为企业外部融资的优先考虑的方式,其融资额往往是股票融资的3--10倍,如1999年美国企业外源融资中债券融资达到91.5%。
2、企业债券在债券市场中的比重过低。
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所占的规模一直都很小,以2001年债券发行的结构为例,国债融资为1500亿元,企业债券融资为144亿元,不到国债融资总额的10%,其它年份情况大体相当(见图2),然而最近几年我国发行的金融债券规模在不断增加,所以相对而言,企业债券的规模还在不断的下降。但就全球债券市场来看,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比重远远高于我国,从2001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公司债券总计发行额为3260,"亿美元,在债券发行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由上年的23.6%上升到25.6%。
3、与国债、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二级市场,沪深两市共有10多只企业债券,总市值近18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企业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企业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主要包括:1、可交换债券是由公司股东发行的,而可转换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2、可交换债券在债券到期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债券与股东的股份进行交换,可转换债券可以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转换为公司股票。【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
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交换债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有下列的区别: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根据法规不同,可交换债券侧重债券融资,可转换债券侧重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5、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可交换债券就是交换原有股份不新增股份,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的时候新增股份,可交换债券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侧重股权融资是因为可转换债券的存在形式是以公司的股票转换的,股票属于公司股权融资的方式。可交换债券侧重债券融资是因为可交换债券是以债券的形式存在,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才能交换成其他公司的股权,所以是属于债券融资。
发债和转债的区别
发债一般指的是企业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投资者本金并且需要支付利息的有价证券。转债也被称为可转换债券,也是债券的一种,一般指的是企业发行的,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依据跟投资者的约定的条件就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债券。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如果觉得股价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可以转换成股票,当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就不存在债券应具备的特征了,就属于股票的性质了,所以也就不存在到期时间和债券利息的问题了。持有转债的投资者也可以不转换成股票,继续持有债券,当偿还期满时,投资者可以收取本金与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债券。发债和转债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根据时间段来区别的话,网上申购的时候叫发债,股东优先配售的叫配债,上市以后的叫转债。发债其实就是一种债权的融资,公司发行的债权到期会还本付息,通常利率会高于同期银行的利率和国债的利率。而可转债是一种债权加股权的融资,因可以转换成股票,所以其发行利率会比较低。一般情况,企业发债的约定时间会在1年以上,而可转债债券在发行6个月以后就可以根据程序转为上市公司的股票。从理论层面来看,可转换债券具有更好的投资价值。因为通常投资者可以在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来持有债券。如果当股市行情向好的时候,还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这样既可以获得股票的高收益回报,这样还可以使投资者在避免股市的一定风险,同时也能够帮助投资者防止踏空行为的发生。然而,由于每个投资者的投资风格不同、承受风险能力也不同,所以,投资者可以选择更加适合自身的投资理财品种。转债如何卖出?可转债的卖出方式一般是选择市场当中的高点进行直接抛售,一般是做可转债打新的,那么基本上上市当天投资者就可以考虑直接卖出,如果是做可转债套利的,那么投资者可以观察它的正股,然后观察其走势并且在觉得价格合适的时候再卖出。可转债的正常买卖和股票基本类似,盘中最积极成交的都是买一价和卖一价。
发债和转债有什么区别?
你好,发债与可转债的区别:
1、可转债是债券的一种,具有一定的票面利率,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觉得股价对自己有利,可以转换股票,其发债特征丧失,成为股票特征,也可以不转换成股票,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与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而发债不可以转换成股票,到期时,按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
2、发债是一种债权融资,公司发行的债权到期还本付息,通常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和国债利率。可转债是一种债权加股权融资,因可以转换股票,其发行利率较低。
3、发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年期以上的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行为。可转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一定期限内可依照约定的条件转换成股票的行为。
投资者在股市上如何申购可转债呢?
可转债的申购与新股的申购大同小异。其不同之处是,可转债的申购没有市值,资金要求,面向所有的投资者。可转债申购之前关注可转债的发行动向,发行时,进入交易软件输入可转债的代码进行申购,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最高申购单位为1万手(10万张)。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