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庭审技巧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质证的方法与技巧(质证怎么质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质证的方法与技巧
质证的方法与技巧有以下三种:1、只认可真实的证明材料。可以否认一切对自己不利的复印件、传真件等书证;2、认可与案件存在逻辑关系的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否则是不会被采纳。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虽然客观上与案件存在联系,但是单一的证据很难被认定存在逻辑关系;3、认可来源合法的证据。质证时可要求对方说明证据来源,对于违法取得的证据,其真实性本身存疑且违反法律规定,不予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法律分析: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并且要保持中立,不得有混淆视听的语言、词语,询问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要客观、全面,不得未经许可向证人询问。
民事审判中对证人的询问主要由法官进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法官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法官应注意引导当事人紧密结合案情向证人发问,保证庭审过程顺畅。
其二,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
其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
其四,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法官对证人的发问必然是根据自己的某种认识和判断进行的,这种发问难免会先入为主,也会令当事人产生法官偏袒某一方的感觉,有损法官的中立形象。作为居中裁判者,法官在庭审中主要应担当起庭审组织者的角色,通过庭审被动地查明案件事实,不宜对涉及案件事实的问题作过多询问。
法官想要通过对证人以及当事人的证据进行调查而得到最后的公正的判决就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客观因素而不能掺杂任何的个人情感,这也是法官在询问证人时所必须做到的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被告在法庭上说话技巧
法庭上说话技巧如下:第一,言简意赅。一定要说关键,避免无效沟通。第二,提前准备,做好证据整理。法庭上说话思路清晰,这样法官更容易判。第三,法官在法庭上提问时,问什么答什么,不要答非所问,同时也可以积极反映对您有利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庭审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员、**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民事案件庭审质证与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法庭辩论,是在对法庭调查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围绕 案件争议焦点所进行的说理论辩活动。辩论发言有以下技巧需
要掌握:
(1) 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论辩方法。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案件性质确定,只需表明态度,不
做无理辩论;如果案件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证据有疑点、 案件性质不确定,要根据法律,坚持原则,据理力争。
(2)辩论内容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 点进行。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①从案件事实和证据上辩 论。事实是处理案件的根据。因此法庭辩论应针对案件事实;
而案件事实本身不会说话,需要证据加以证明,辩论就是通过 对事实证据的论辩,弄清案件**。②从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辩 论。事实上,法庭辩论的过程就是运用质证后的证据和有关法
律规定来论证自己观点的过程,在进行论证时,律师必须援引 具有确切出处的法律依据以论证自己对案件性质和情节的认识 结论,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③从案件程序上进行论辩。诉讼
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这是案件得到公正解决的保障。 为此,农民律师应当注意诉讼程序进行中的问题,围绕诉讼程 序的合法性来进行论辩。例如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与案件有利
害关系的法官是否依法回避等等。④在辩论中对于双方已经达 成一致的观点不要过多重复,不必面面倶到,只须作概括说明, 但重点问题应当说到谈透,尤其是诉讼请求必须重点强调,以
引起法官的注意。注意法庭调查所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 时调整自己的代理思路,及时修改辩论发言提纲。辩论发言要 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论证要准确,反驳要有力,观点要鲜
明,逻辑要严密。
如何进行法庭质证
1、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2、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一方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证明内容,而由对方就证据本身及证明内容进行辨认、质疑、反驳的一项诉讼活动。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可就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有些地方法院还允许当事双方相互询问。
3、《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法谚曰:证据是诉讼之王。司法裁判通过证据来认定相关事实,而不问案件的客观情况,证据是否充分、证据链是否完备直接影响裁判结果。
一、基本质证技巧
按照学理上的通常理解,证据应当具备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因此,质证活动应围绕证据的三性展开。
1、只认可真实的证明材料
可以否认一切对自己不利的复印件、传真件等书证;可以否认利害关系人(如存在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具的证据;对于有疑议的证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以确认其真实性。
2、认可与案件存在逻辑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证明的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否则是不会被采纳。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虽然客观上与案件存在联系,但单一的证据很难被认定存在逻辑关系。如在合同纠纷中主张损失时,为将损失扩大化,当事人提交一些食宿**、***等,这些损失即便发生,在法律上也难认定与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为此,直观上不存在联系的证据,可以与案件不存在关联性为由不予认可。
3、认可来源合法的证据
质证时可要求对方说明证据来源,对于违法取得的证据,其真实性本身存疑且违反法律规定,不予认可。
二、质证技巧的综合运用
质证是庭审的关键环节,而后面的法庭辩论不过是质证意见的补充而已。一个优秀的辩手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而且要思维敏锐、思辩能力很强,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谋略(诉讼谋略可参见《诉讼36计》)。
1、准备充分:庭审前应全面熟悉案情,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并预测对方可能出示的证据或提出的问题,作好应对预案。
2、做好开庭记录:在对方举证时,记录对方的举证意见和自己的辩解意见,这样自己发表意见时就会很从容。
3、证据的三性应综合运用,每份证据都可就其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4、不要一概否认对方证据,这样会显得没有诚信和缺乏职业道德。双方都有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证据应当认可;而且对方证据和辩解意见有些还可以为我所用。
5、必要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如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提请司法鉴定。
6、遵守法庭秩序,不随意插话,注意用词,不搞人身攻击。
7、如果证据存在较多瑕疵,为了防止**员遗漏记录律师的质证意见,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向法庭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在书面的《质证意见》上,律师可以详细地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
三、质证的程序: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被告在法庭上说话技巧
法庭上说话技巧如下:第一,言简意赅。一定要说关键,避免无效沟通。第二,提前准备,做好证据整理。法庭上说话思路清晰,这样法官更容易判。第三,法官在法庭上提问时,问什么答什么,不要答非所问,同时也可以积极反映对您有利的情况。
审判机关公开宣判刑事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审判机关公开宣判刑事案件的依据有《刑事诉讼法》、《宪法》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