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如何区分中止和中断日语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终止和中止的日文(终止和中止的日文区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终止和中止的日文
这两个词,字面和写法上是有区别的。
下面是来自日本大辞林的解释,也就是说 终止 是表示事情或者动作的结束,而中止的意思是中途取消或者放弃的意思。
发音和日语解释如下:
しゅう‐し【终止】
「しゅうし」を大辞林でも検索する
1 物事が终わること。终わり。しまい。
ちゅう‐し【中止】
「ちゅうし」を大辞林でも検索する
〔名〕中途でやめること。
终止与中止的区别?
这一组词从音节的角度说都是同音词,从词义方面看,它们有相同的地方,都含有“停止”的意思,但它们各有侧重和不同之处。
1、“中止”指做事中途停止。中:指中间。止:停止。“中止”主要是说某种行为未完全结束而于期间停止(存在继续的可能和条件)。中止的事或时间或行为有可能在之后继续,而终止则表示行为或事或时间完全的停止,中止可以发展到终止。
[词典] suspend; discontinue; break off; stop suppression; abeyance;
2、“终止”指结束,停止。止:停止。终:结束。主要是说某行为无论是否发生预期效果都完全停止(不再继续)。
[词典] termination; end; stop; annulment; cutout;
扩展资料: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
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参考资料:中止_百度百科
日语中的终止形和连体形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连体形和终止形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作定语的,后者是作谓语的。
2、在助动词中不同
实际上助动词た的连体形和终止形也是相同的。不过有些助动词中有些不同,比如断定助动词だ,它的终止形是だ,而它的连体形是な;比如样态助动词,终止形是そうだ,而连体形是そうな。
3、在形容动词中不同
连体形就是活用词连接体言的形状,终止形就是活用词结句的形状。动词,形容词的连体形,终止形其实就是它的原型,形容动词的连体形,终止形是不一样的,如“静か”的连体形是“静かな”,终止形是“静かだ”。
4、接续不同
连体形后面接体言,终止形表示一个意思表达结束,状态描述完整。
扩展资料:
日语动词的变形规则:
1、未然形
动词词的结尾变成其地点行的あ段字
読む(よむ) 「词的结尾地点行:ま行、あ段字:ま」==よま
书く(かく) 「词的结尾地点行:か行、あ段字:か」==かか
死ぬ(しぬ)「词的结尾地点行:な行、あ段字:な」==しな
2、未然形+ない
読む(よむ)== よまない
书く(かく)== かかない
死ぬ(しぬ)== しなない
3、被动形
未然形+れる
読む(よむ)== よまれる
书く(かく)== かかれる
死ぬ(しぬ)== しなれる
4、使役形
未然形+せる
読む(よむ)== よませる
书く(かく)== かかせる
死ぬ(しぬ)== しなせる
5、命令形
动词词的结尾变成其地点行的え段字
読む(よむ)== よめ
书く(かく)== かけ
死ぬ(しぬ)== しね
6、表示禁止
简体终止形+な,表示"禁绝、不允许"否认号令形な=てはいけない因为语气狂妄、生硬,一般不用于敬体句中;不用于对于父老以及上级的说话
読む(よむ)== よむな
书く(かく)== かくな
死ぬ(しぬ)== しぬな
7、推量形
动词词的结尾变成其地点行的お段字
読む(よむ)== よも
书く(かく)== かこ
死ぬ(しぬ)== しの
8、意志形
推量形+推量助动词う
読む(よむ)== よもう
书く(かく)== かこう
死ぬ(しぬ)== しのう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中止一般是指,做事中途停止,使中途停止。中断是指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意外情况需主机干预时,机器能自动停止正在运行的程序,并转入处理新情况的程序,处理完毕后又返回原被暂停的程序继续运行;2、事由不同;3、法律后果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中止一般是指,做事中途停止,使中途停止。中断是指计算机运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意外情况需主机干预时,机器能自动停止正在运行的程序,并转入处理新情况的程序,处理完毕后又返回原被暂停的程序继续运行;2、事由不同;3、法律后果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