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跑道事故类型分类标准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安全生产事故 划分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
1.特别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
法律分析: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
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
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法律依据:依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第四条 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一)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三)较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高速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路基(行车道宽度)整体滑移,或者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四)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水运工程的大、中、小型分类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注意:上面规定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法律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二条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