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可养区的标准是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如何建一个标准化的养殖场?(如何建设养殖场)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如何建一个标准化的养殖场?

标准化养殖场害死很多养殖户,把钱过多的花在建标准化场地上,后期无钱养殖。把排污和粪便处理做好,不污染环境,养殖场实用为原则,多把钱和精力用在养殖上,少投入固定建设。

禁养区划定标准

法律分析: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点),由各县(市、区)人民**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如何建一个标准化的养殖场?

2、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禁养区和适养区过渡区域,是对禁养区的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适养区。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畜禽生产,提高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

国家支持草原牧区开展草原围栏、草原水利、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等草原基本建设,优化畜群结构,改良牲畜品种,转变生产方式,发展舍饲圈养、划区轮牧,逐步实现畜草平衡,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

一、规模化养殖标准及规定是什么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养猪、奶牛、蛋鸡、肉鸡的养殖场。具有一定的规模,规模化养殖场标准是指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2、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二、规模化养殖的利弊有哪些1、规模化养殖的优势:(1)在科学饲养管理、养殖技术、疫病防治等方面优势明显,生产效率高,有利于疫病的防、控、治;(2)提高了养殖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3)有利于提高养殖业的规模效益,降低市场销售风险;(4)可长期较稳定地为社会提供安全的畜禽产品,有利于食品安全的监控;(5)有利于推广工业饲料产品,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2、规模化养殖的劣势:(1)一次性固定投资过大,成本回收较慢,风险相对较大;(2)规模化养殖因养殖密度大,容易带来疫病控制方面的风险;(3)需大量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如水、电等;(4)如果规模养殖企业配套除污设施不够完善,将给生态环境造成相当程度的污染。

什么土地可以建养殖场

法律分析: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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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标准化的养殖?

根据鹅不同品种在不同生长阶段的维持、生长以及专业生产的需求,研究估测出的鹅每天的营养成分需求量,即为鹅的饲养标准。依据饲养标准可以建立科学的饲料配方用于配制适合鹅不同阶段需要的日粮。比如:法国的莱茵鹅和肥肝专用品种朗德鹅的饲养标准。

我国对畜禽养殖企业有没有环境排放规定与要求

我国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环境排放有明确的规定,需要遵守和执行与人药生产企业同样的环保法规、排放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8-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空气以及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排放控制标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