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工地下午发工资怎么算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钢筋、木匠、架工、瓦工、力工 是怎么算钱的(钢筋工跟木工价格比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钢筋、木匠、架工、瓦工、力工 是怎么算钱的
一般是点工或小段包工。点工就是多少钱一天,这是我上一个工程用的各工种人工单价:
钢筋工: 178 元/天 木工:188元/天 瓦工:147 元/天 力工:95元/天
有些可以算工程量的内容一般是小段包工,比如钢筋下料绑扎300元/吨,砌砖0.2元/块,抹灰、地面6元/m2
工地月薪制工资怎么算的?
虽然农民工平时工作很辛苦,但是只要每个月的工资按月给到,不管再怎么辛苦,他们还是会继续工作的。
农民工虽然自己也不想干重活,但是他们需要维持家庭的生活,就算再辛苦,也要咬牙坚持。
因此,农民工最怕的就是拖欠工资,而且**也是一个无奈、漫长甚至无果的过程。
对于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现在“日薪制”、“月薪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拖欠工资的问题。
虽然现在国家**很多相关政策,但是每次到了农民工那里,依然会出现拿不到工资的问题。除了鱼泡工地是日结的,其它很难保证。
诚然,很多农民工每个月***都会收到钱,但不是全额工资,比如1000元的生活费或者半个月的工资,剩下的就不发了,年底才结算。
给出的理由是需要会计核算后才能支付,老板用这样的手段,保证自己项目的资金充足,但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应当就工资问题,形成书面协议,包括工资的计算方法、构成、时间和周期等。
很明显,从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投机取巧的做法是钻法律的空子,其实这波操作还有其他隐患。
如果年底结算,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是一笔巨款,资金不到位,经济压力大,一下很难全部给完所有的工资。
因此,广大的工友们,遇到这个情况,不要和用人单位争辩,要及时向劳动部门反馈,不要白白受委屈。
建筑工地加班费怎么计算
建筑工地加班工资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根据《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经与职工协商实行分批支付工资的,应当依法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工资并付清,第二年1月10日前结算并付清上年度全部工资余额,不能按期结算并付清的按照拖欠职工工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时,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并付清职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工资。推广由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职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民工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如实载明职工出勤和工资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逐月向职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劳务分包企业发生职工工资拖欠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责令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资款为限。
工地里给工人发工资的单子怎么填
给工人发工资,必须是按照已经确定的工资发放方案先编制工资表或是工资单。
讲是月工资,下雨没去,工地没人干活,放假开工资说没来上班没钱,不给钱怎么办,说没报道,有没有影响干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