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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法院和***需要考什么?
报考***和法院:需要参加吉林省公务员统一考试,要考申论和行测,不考法律基础知识。
但要先查询是否***和法院招收的条件
条件:需要通过司法考试
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考申论与行测,面试为法院自主命题。
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多样,且不拘泥于固有测试模式,其主要内容涉及: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4.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对常见现象或事物进行分析、归纳、推理的能力。主要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常识。
5.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等构成。
(三)作答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全部为选择题。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卡。考生必须将题本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否则因未粘贴、粘贴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姓名、报考部门栏上填好本人姓名和报考部门,并在准考证号一栏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准考证号。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栏中相应方括号内的数字涂黑,黑度以盖住框内字母为准,不要涂到框外。
3.考生阅读试题本上的试题,然后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题号下所选答案的标号涂黑,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用其他笔填涂的一律无效。
4.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三、《申论》应考须知
(一)科目介绍
主要测查考生通过对给定资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所体现出的把握现象、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申论》(甲)、《申论》(乙)和《申论》(丙)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二)测试内容
根据背景资料和测量目标的不同,《申论》题型及要求会有所变化,其测试重点主要涉及:
1.阅读理解能力
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2.综合分析能力
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
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5.贯彻执行能力
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三)作答要求
1.《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题。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卡。考生须将答案作答在申论答题卡上,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2.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姓名、报考部门栏上填好本人姓名和报考部门,并在准考证号一栏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准考证号。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栏中相应方括号内的数字涂黑,黑度以盖住框内字母为准,不要涂到框外。
3.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否则后果自负。
4.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拓展内容:
吉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报考**机关执法类职位考生加考该科目)。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报考**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或乙,根据**机关级别确定)、《申论》(甲或乙,根据**机关级别确定)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所在地。报考省社保系统、省统计系统、省地税系统(不含长白山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置在各级社保局、统计局、地税局所在市(州);报考长白山地方税务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在长春(省直考区)。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参考资料:关于印发>的通知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全文
(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第三条 检察官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履行职责、行使检察权的各个方面和职务外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要求。第四条 对模范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批评谴责,构成违法违纪的,依照法律和检察人员纪律规定予以惩戒。 第五条 忠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领导的社会**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第六条 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第七条 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亲民、为民、利民、便民。第八条 热爱人民检察事业,珍惜检察官荣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检察权的公信力。第九条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检察工作**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第十一条 保持高度的**警觉,严守**纪律,不参加危害国家安全、带有封建迷信、**性质等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第十二条 初任检察官、检察官晋升,应当进行宣誓,牢记誓词,弘扬职业精神,践行从业誓言。第十三条 勤勉敬业,尽心竭力,不因个人事务及其他非公事由而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第十四条 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坚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良知,保持客观公正、维护**的立场,养成正直善良、谦抑平和的品格,培育刚正不阿、严谨细致的作风。第十五条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第十七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滥用职权和漠视法律,正确行使检察裁量权。第十八条 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伪造、隐瞒、毁损证据,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第十九条 树立程序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护程序正义。第二十条 树立**保护意识,尊重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格,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 尊重律师的职业尊严,支持律师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出席法庭审理活动,应当尊重庭审法官,遵守法庭规则,维**庭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第二十四条 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严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执法过错行为,要实事求是,敢于及时纠正,勇于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并教育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模范执行有关廉政规定,秉持清正廉洁的情操。第二十七条 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第二十八条 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二十九条 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不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出借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第三十条 不兼任律师、法律顾问等职务,不私下为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第三十一条 在职务外活动中,不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第三十二条 妥善处理个人事务,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申报收入;保持与合法收入、财产相当的生活水平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第三十三条 退休检察官应当继续保持良好操守,不再延用原检察官身份、职务,不利用原地位、身份形成的影响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活动,为承揽律师业务或者其他请托事宜打招呼、行便利,避免因不当言行给检察机关带来**影响。 第三十四条 注重学习,精研法律,精通检察业务,培养良好的**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养,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第三十五条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罚与教育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第三十六条 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做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第三十七条 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第三十八条 执行公务、参加政务活动时,按照检察人员着装规定穿着检察**,佩戴检察标识徽章,严格守时,遵守活动纪律。第三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及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第四十条 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力戒独断专行,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第四十一条 明礼诚信,在社会交往中尊重、理解、关心他人,讲诚实、守信用、践承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第四十二条 牢固树立社会**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慎独慎微,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第四十三条 **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第四十四条 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本人或者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应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要恶化事态酿成事端。第四十五条 在职务外活动中应当约束言行,避免公众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履行职责产生负面作用,避免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第四十六条 人民***的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第四十七条 本准则由最高人民***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公务员要考法律基础知识吗
考***是要考法律基础知识的。考生可以参考往年***考试情况,做好相应的考试准备。
根据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发布的《重庆市2017年公开招录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简章》,2017重庆法检笔试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三科。考生需要进行相应的备考。
对于没有基础、无从下手的考生,可以考虑报个班进行备考学习。有专职的老师引导,教授考生经验和技巧,有系统的知识复习板块,知道考试的重难点等等,能够较系统、较快的让考生抓住复习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