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如何区分医疗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区别)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比如去做一个肝脏肿瘤切除手术,手术中发生大出血或者术后再出血或者严重并发症如感染,胆汁漏等而导致病人死亡,这样是手术的风险所在,不可能保证百分百安全。是正常的难以避免的。

但如果你去做手术切除左侧肾脏,结果误切除右侧肾脏,那么就是绝对的重大医疗事故,医院将负全部责任。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比如你去做甲状腺手术,术后出现了出血,或者声音嘶哑,都是手术少见但难以规避的并发症,但是病人因此而向医院索取赔偿,甚至围堵打砸。

总之,医疗事故是医院犯错发生的意外事故给病人带来**后果,应该负责赔偿。医疗纠纷可以因为医疗事故而产生,也可以因为患者的不理解,片面责怪医院而产生。医院可能承担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医疗纠纷 的分类包括: 1、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诊疗护理过失,可把医疗纠纷分为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和无过失的医疗纠纷两大类。 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 医疗事故 及医疗差错。 无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诊疗过程中的破坏事件等。 2、以导致纠纷的不同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医疗纠纷分为医源性纠纷和非医源性纠纷两种。 医源性纠纷:主要有手术、用药、护理、医院管理、医务人员语言不当、故意挑拨、不遵守医疗保密制度等。 非医源性纠纷:患方不配合医务人员的诊治,患方因缺乏医学专业知识不能面对疾病本身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后遗症状等。 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15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 医疗过失 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以导致纠纷的不同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医疗纠纷分为医源性纠纷和非医源性纠纷两种。 医源性纠纷:主要有手术、用药、护理、医院管理、医务人员语言不当、故意挑拨、不遵守医疗保密制度等。 非医源性纠纷:患方不配合医务人员的诊治,患方因缺乏医学专业知识不能面对疾病本身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后遗症状等。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5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纠纷分级及责任分级

法律分析: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障碍。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医疗事故与医疗侵权的区别

一、加害人不同

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

二、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

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三、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

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而医疗损害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四、定义的法律不同

医疗事故是行政管理和刑法上的概念;医疗侵权是民法上的的概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