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公墓区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墓地标准尺寸?(墓地标准尺寸有示意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墓地标准尺寸?
砌坟墓长宽高各是6.3米,1.6米,2.4米。
立坟墓大小标准一是参照当地**或**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二是须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有利于公序良俗操作。有的地方风俗明确了“后不压祖”的说法,即宗室后人的坟礌不能比上辈或祖辈的坟头大。
坟墓立碑最好是内向和外向一致,也就是棺木坐向。如果原向有问题,需要改向,可以在立碑时(外向),从新选择旺山旺向立碑。比如八远的旺山旺向有六个:乾山巽向、巽山乾向、亥山巳向、巳山亥向、丑山未向、未山丑向等。可以结合用事、来龙等在其中找适合所用的坐向。
法律规定老墓地范围多少米
法律没有规定农村的墓地范围面积,也没有限定其周边的外延矩离,只是提倡火葬或选择公墓。这个问题一般是尊重当地习俗或惯例(允许土葬地区),以对及周边他人的影响与接受度,如果墓地是你家的承包地或承包的山林,你放大点也没有关系,如果是他人的使用权地,则需要与承包人或村集体组织协商允许,这个过程就会限定你墓地的面积了。
民政部关于贯彻《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是否有效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
【发文字号】民事发[1998]10号 ;1998.09.16实施,现行有效!
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997年7月起施行。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1993〕12号)精神,对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关于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问题
《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这一规定是指:兴建冠以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名称的单位,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批;不直接冠以殡葬设施名称但从事殡葬服务项目的,该项目也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批。
二、关于骨灰堂性质问题
《条例》中所称“骨灰堂”,是指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而骨灰塔陵园等设施属公墓范畴,应纳入公墓的管理,严格控制其发展。
三、关于公墓审批问题
按照《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公墓建设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审批后,报民政部备案。在民政部同意前,暂停批建新公墓(含骨灰塔陵园等设施)。在民政部同意备案后,按照《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公墓规划审批。
四、关于公墓墓*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问题
《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这一规定是指:按《通知》要求,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
五、关于强制执行范围问题
《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将应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这一规定是指:
(一)在火葬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
(二)在火葬区的公墓和公益性墓地以外埋葬骨灰并修建坟墓的;
(三)在土葬改革区公墓和公益性墓地以外埋葬遗体并修建坟墓的。
对于上述行为,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