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哪些作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和联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法律分析:1、产生的时间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个终局性的决定。
2、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处罚告知书只起到告知作用,无法律强制力;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3、救济途径不同: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不服的,可以拒签或要求复核;被拆迁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特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能否减少罚款?恳请懂行政法规的帮我!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不能减少罚款。行政处罚是在通过法制科、案审领导小组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就不得改正。如果只是在告知的程序中,当事人提出申请和程述,行政机关认为可以减轻的,只能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进行减轻处罚。如果一但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处罚决定没有任何的错误,就是说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那么处罚决定就无法更改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措词、内容、格式和规范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质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 内容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扩展资料: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