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如何出资成为股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公司股东出资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出资方式都有哪些?,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1.实物捐助 即民法典中的客体,包括财产、资产等有形的个人财产。股东以实物出资,必须具有原代理机构登记的财产权或者处分权,不得以担保债权的种类或者从他人处租赁的种类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金融机构、第三人名义、名誉、特许经营权、个人财产等有担保的股份出资。”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但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必须一次性缴纳。比如比利时《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物股权在发行当月内全额支付。”关于实物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资非货币性个人财产,应当依法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注册资本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实物转让的方式和期限。需要办理实物支付手续的,公司应当在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并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可见,中华民族要求实物捐助全部一次性付清,实物捐助转让手续同时办理 2、货币出资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3、知识产权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的细节包括:“1版权和相关基本权利,2注册商标,3地理标志,4制造业设计,5专利权,6装置内部(布局),7保护未披露的数据,8控制合同许可中的反市场竞争。”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细节非常普遍,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代理公司注册的知识产权覆盖面最终会日益扩大。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对股份进行非法风险评估。投资知识产权要明确所有权,防止股权投资后的所有权纠纷对公司稳定造成负面影响。投资者投资知识产权时,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代理登记仍在法定保护月内。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对股份进行非法风险评估。此外,风险评估应在购买的产品和原始产品之间进行不同的评估。知识产权投资不得超过相关法定比例,并符合相关立法规定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5、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德国股份法》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与**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如《美国示范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公司股东应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够反映该真实意思表示的外在证据在认定股东资格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类证据主要有:公司设立前关于投资约定的内部协议、签署的章程、相关股东的证词等。另外,假如当事人实际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如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等,从该外在行为也可以推定出其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并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6.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7.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为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