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打官司追加利息是怎么算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法院判的加倍利息怎么算?(法院判决书中的加倍利息是多少钱)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法院判的加倍利息怎么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举个例子:本金100万,判决规定2015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按照年利率6%计算利息:

法院判的加倍利息怎么算?

(1)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利息就是一般债务利息。

(2)2016年1月1日起:100万元×6%÷360天×天数(这部分和一般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一样)+100万元×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天数(这部分就是加倍利息)=(得出的结果就是民事诉讼法253条规定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参考资料

法院判的加倍利息怎么算_精选律师解答—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1-11]

欠债人起诉后怎么算利息

起诉欠债人利息的计算:起诉欠债人利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可以自由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起诉欠债人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院判决书上的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法院欠款利息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