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信息披露有哪些方法和步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商业银行应披露)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第三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本办法规定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可在遵守本办法规定基础上自行决定披露更多信息。上市商业银行除应遵守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外,还应遵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第四条 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第六条 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向淘宝申请卖家信息披露要多久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上市时间或者是否能上市与预披露时间关系不大。根据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改革的政策,以后只要企业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就会马上预披露材料,所以预披露是最早的环节之一,之后还要经历反愧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核准发行、发行上市等等程...

会计披露的定义是什么?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会计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

内容**的原因

一、制度的缺失

1、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科学是跟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密切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了披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从一定意义上说。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本身的**。

2、我国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善,也直接导致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不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与会计准则制度同是证券市场会计规范的内容,区别在于前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

后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实质。可以看到,只有先生成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

二、披露与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而法律法规的前瞻性不够,不能适应会计实务的发展作出适当的补充或修订,使得一些已出现的会计实务缺乏规范,而企业经济创新行为的会计处理更是无法可依。

典型的例证就是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它是一种预期合约,在签订时交易尚未发生,而且到最后平仓、交割,期间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不断变化,如果以签约时的价格入账,根本无法反映金融风险。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由于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上市公司对应该披露的信息没有做完整的披露,而是避重就轻,选择夸大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避开对自己不利的信息,隐瞒事实**,误导投资者。

同时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时被查处之前根本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将信息予以披露。正是由于上市公司这些不完整的信息披露,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和证券市场的不规范。

2、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完整性,导致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违规、随意。一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中缺乏规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单,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等。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息的价值就是在于它的时效性。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关系到每个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失去时效的会计信息,是无用的会计信息,无使用价值。

同时,由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还会导致内幕交易等操纵市场的欺诈**易。因此,具有时效性的会计信息是维护社会**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4、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公平与发展,我国《证券法》第59条对此早有规定。

但是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提高股票市价、顺利筹集资金以及增加公司业绩等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向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和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严重违背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破坏证券市场的正常投资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

你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环境会计的披露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比较落后,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也不高。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只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有两处涉及环保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完善。

(一)加强对环境会计的宣传、教育及监督

(二)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

要加强对环境会计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理论,对环境会计进行深入的探讨,解决成本确认、计量等基本理论问题,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体系。

(三)建立健全环境会计法律法规

建议我国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二是制定高质量的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三是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四)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一种是会计报表内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在于向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使用者及其信息本身的范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应以会计报表为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是会计的三大主要会计报表,它们也正是环境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资产负债表而言,可以加入必要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所有者权益等相关科目进行有关报告;对于损益表而言,则加入必要的由于环境问题而带来的收益和损失,从而计算出最后的利润;而对于现金流量表也是如此。

另一种是表外信息披露。新颁布的《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所以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说明书中披露,并且形式多样,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数字的;可以是详细的,也可以是简略的。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运用**的环境会计信息报告。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这里的报告包括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是必须披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