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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恋的文章(原创)

18岁初恋无故事■ 洪烛


我所谓的初恋仅仅和蓉这个名字有关。当时我也不知道这就是初恋。这个通俗且容易重复的名字对于我代表着什么,除了那么一位具体生动的人物之外,还概括了一小段心灵成长的过程。总之我记住了她,并且念念不忘,等到我懂得了什么叫**情的时候,就把她当作初恋的对象来看待。可见这个名字对我一生的重要程度。

蓉是我高中时代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容易自卑的男孩,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眼睛。我一向是在远处不易察觉地端详她的,我很希望这是一幅画,可以随身携带,随时打开。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有耐性地保守着秘密,生怕自己的心情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蓉的课桌在我的侧后方,我上课时充分运用了自己的余光,影影绰绰地感应到她在那儿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氛围之中,一根针落在水泥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偶尔,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轻不重地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倒显得是被动的了。初恋的美丽就在这里。在于你无法驾驭它。

一切开始于一个平淡的晚上,我在家中台灯下做枯燥的作业,为试用新买的钢笔,便在一张白纸上乱画。我出乎自己意料地写下了蓉的名字。那一瞬间我被冥冥之中的安排惊呆了。老早看过一本杂志上的心理测验,说大多数人在试新笔时,总是无意中写自己的名字,可我却写了另一个人的。而且是一个在此之前我觉得毫无联系的名字。我觉得周围或内心深处发生了一点什么。从第二天早晨开始,我真正地注意蓉了。她坐在我的侧后方,她喜欢穿一件天蓝的毛线衣;她桌上的课本像帆一样支起,她伏读的姿态自然、随意,似乎对一切都无从察觉,构成一个和任何人无关的世界。然而正是这个世界唤起我的好奇,带着新鲜的感觉想多看几眼。

母校座落在梅园新村附近,门前是一条花树夹道的马路,放学的时候,蓉总和一位叫薇的女生结伴同行。我习惯于放慢脚步,远远地跟在后面,注视着她们的背影像两只快乐的舢板在人海里时隐时现,并且想像她们在谈论怎样的话题,蓉的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端详其背影比直接跟她打照面更使我放松,给笨拙羞涩的我留下了想像的余地。我想像着多年后跟她并肩走在大街上的情景,路畔的商店、建筑一定和此刻一样真实完好。我的青春有一半生活在幻想之中,这激发了对未来的憧憬,我自己给自己制造了太多的欢乐……蓉家住离校址不远的五芳里,一次放学,某个去过她家的同伴指着那幢青灰色的小楼,说二层有阳台的那个房间就是蓉家。他是无意中说的,我却记住了。每每路过时忍不住仰面望着那扇养好几盆红月季的窗口,设想蓉正在里面做什么,以及房间的摆设。毕业后我鼓足勇气去找过蓉一次,蓉礼貌地把我让进门时我惊讶了,家具布置得确实和我想像的差不多,我不知道究竟可能是谁影响了谁。

说来说去,还没较多地讲述蓉本人呢。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经常有高年级的同学给她写信。做完广播操大家散场,蓉看见传达室门外的黑板上写有她的名字,就有点拘谨地进去取信。班上的女生议论:“信封上肯定写着‘内详’。”这一度引发着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帮助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投靠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辨别着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过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讨厌写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而我更不敢当面跟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冰块一样溶化的。我选择了校园里通行的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里事先裁一小条白纸,认认真真地写上一行——关于纸条的内容已淡忘了,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里或直接塞给她。上课时我用余光扫视着侧后方蓉的身影,一遍遍的脸红、心跳,然而课间休息的铃声一响,就打消了我的所有勇气。就这样,一张线条在口袋里被揉皱了,我又另写出更洁净的一张,字迹依旧那么工整,然而没有一张最终栖落在蓉纤巧的掌心。

然后就是匆促紧张的高考,然后就是母校门口的依依挥别,然后的许多年我奔波于外省,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直未在阳光下公开。那明眸皓齿、步态婀娜的南方女孩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次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甚至,蓉的下落,蓉的今天——是否如昨日一般清新美丽,也不是置身市声尘嚣中的我所能想像。蓉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的背影,披肩长发如夜色般笼罩在我心头。初恋的故事很快就完了。初恋又仿佛从来没有故事。

关于初恋的作文

关于初恋的文章(原创)

阳光照洒的青色的琉璃瓦上,透出绚丽的光彩。洁白的墙面上,有种让人心安回忆的感觉。天渐渐变成了灰白色,如此的心情带着点洒脱的忧郁。
抬起头,擦拭晶莹的泪水,回忆往昔的欢声笑语,几多惆怅?墙角散落的花瓣,脑海中回忆的身影,痛苦在几度蔓延。繁花的青春总是莫名其妙,过往的信仰涂抹的乱七八糟。体会了喧嚣的弥漫,最后将时光打散。
或许悲伤早已注定,狼狈的结局无法抽离,心灰意冷,结束的的美好,唤不回的纯真,早已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们的夏天早已提早的结束了!
那时我们还不成熟,人生中第一次。因为在这之前都没有过这种的感觉、心里会有紧张、会有期待、会有彷徨、初恋的感觉是最美好的!我相信长大后依然会想起那时纯真的自己单纯地喜欢着一个人、心里永远只有他的影子!次遇到了喜欢的人。因为没爱过,所以尝试很多。因为是第一次的心动,往往也会心痛很多。痛得无可救药。也许放手是对我们唯一的解脱,分手才是最好的延续……
我并不后悔。有人说,初恋只不过是愚蠢加上许多好奇心。13岁的我,悄悄的毫无保障的爱上了那个女孩,还记得那些年,那些天,只要**的看到她一眼,或是她注意到了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喟然而生。每天都期待和她相遇,和她搭上话。在学校每次午睡醒了来后,我都会把视角倾向南45%,,因为那个视角是她的座位。每天早晨第一节课,都会全意的注意她,因为早上8点,朝阳很美,在朝阳铺垫的背景下,偷看着她,很好满足,好开心,因为我看到了她最美的一刻,有时还会痴痴的看着她一整节课
记得有一天,放学后,她和我在河边,她像我倾述着心事,我好高兴因为终于有属于我们俩的空间了,就在那一次,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吻了我,那种感觉就像呼吸道世界上最香甜的空气,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如此的美妙,让我不断回味,细细的品位,或许,那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当我还在期待下一次瞬间的时候,他有了男朋友,那时,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好像是一个很重的东西,重重的压在了我的心口上,让我喘不过呼吸。当时很失落,失魂落魄。 她,在我心中,初恋的位置永远都属于着她,从未改变。虽然所有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只要她开心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她过的比我好。因为我明白,她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一直都寄放在另一个人那里。
那个吻,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暗示,却让我感应到了她的存在。那个吻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的一切,只是一个吻……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有喜欢的人,我很珍惜这份回忆,尽管它是清苦的,却让我很安逸。 初恋,过程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苦涩的……

以“想念”为话题的六百字作文

秋天,树叶随风纷纷落地,而我的思绪也似乎随着纷纷落地的树叶,乘上了时光列车,倒回到了那些年,也是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题记

  那些年,我们正毫无意义地争抢着玩具;那些年,我们正无忧无虑地玩耍;那些年,我们为一道道数学难题眉头紧锁,尔后,又豁然开朗。

  幼稚

  回忆的房子里,时不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推门而入,便能看见儿时的自己熟练地操纵着笔记本电脑,看着《猫和老鼠》,挂在脸上的笑容无法散去。夜晚,喜欢坐在楼下的小亭子里,享受着徐徐吹来的春风,吃着冰淇凌,脸上挂着的微笑已清楚地表明了我的满足。

  吃过冰淇凌,牵着狗,在小区四周不停地转,最后连雪狐(我的爱犬)也停了下来,表示**。我蹲下身来,双手轻轻地托着它的头,对它说:“你累了,对吗?”它“呜”了一声,似乎在表示同意。“那我抱  你,你就不累了!”

  路灯下,一个小小的身影走着,怀里抱着那只雪白的狗,它在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似乎很享受。而那个小身影满脸开心地看着怀里的小东西,一蹦一跳的,又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赶紧慢下步伐,又看了看怀里。呼!还好没醒。小小的身影无时不透露着幼稚与一丝坚定。

  懵懂

  渐渐的,上了小学,才开始懂事,身上那股幼稚的劲儿似乎也褪去了不少。在学校,有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可我在学校里,却时不时情绪低落,也不知道为什么。

  说也奇怪,小学时的我开始变得有些安静,不爱与人交流,而是喜欢在午后捧一本书坐在窗边,静静地阅读。斜斜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书页上,显得格外美好。操场上人声鼎沸,却丝毫没有影响这样的读书氛围。读的书多了,我也渐渐多愁善感起来,心里总有事不明白,又不知是为什么,这就是属于小学时的那份安静,那份青涩,那份懵懂。

  成熟

  上初一时的我,渐渐变得成熟,却又不像小学那样安静。初中的我,喜欢雨天,更喜欢淋雨。我觉得淋雨可以冲刷掉我所有的哀伤。因为只有雨天,才能把一滴滴可爱的雨点送到我们身边。我相信,雨是云的尸体,埋葬人间,有说不出的哀伤。所以下雨天是一个给平日里想哭却又不敢哭的人的发泄机会。

  不知是从何时起,幼时的天真思想快被一些成熟的机械化思想取代,我曾努力地想让心中的那片小天地扩大,却发现这是徒劳的。

  现在的我,不再那么幼稚,那么懵懂,成熟了许多,但骨子里仍有一丝挥之不去的天真。回想起那些年的点点滴滴,脸上或喜或悲,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但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看那过去的自己,那过去的会议。

  后记:如果回忆是一件美好的事,那么回忆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那就会觉得那是心中一个柔软的地方,一个温馨的天堂,一个永恒的瞬间。

以十年后的自己为题写一篇60词英语作文加翻译

In ten years,I think I'll be a reporter.I'll live in

Shanghai,because I went to Shanghai last year and fell in love with it.I

think it's really a beautiful city.As a reporter,I think I will meet

lots of interesting people.I think I'll live in an apartment with my

best friends,because I don't like living alone.I'll have pets.I can't

have any pets now because my mother hates them and our apartment is too

small.So in ten years,I'll have many different pets.I might even keep a

pet parrot!I'll probably go skating and swimming every day.During the

week I'll look smart,and probably will wear a suit.On the weekends,I'll

be able to dress more casually.I think I'll go to Hong Kong on

vacation,and one day I might even visit Australia.

《我的初恋》为题的作文600字

每个阶段的恋爱仿佛都各有各的神圣——然而初恋的神圣在于它的痛苦,而我们却又情不自禁地去尝试这份痛苦,这倒是显现出初恋的神圣了。
当时自是不知道什么神圣不神圣的,凭着那点点的好感以及掺杂着冲动的执着,我顺利的成为了班里乃至全年级第一个太恋爱的男生!这消息当时是是惊为天人的,自然也传进了老师的耳朵里。我那时的班主任倒是个有趣的人,他听说了这件事后,并没什么大动作,反倒是安慰起其他的老师“一群小屁孩懂什么啊!顶多就是青梅竹马!没几天就会分开了!”。不过我倒是让这位老师失望了——当他发现我们班已有数对男女整日不务正业时,我和那个女生还整日**在一块。
此时老师的涵养便体现出来了——没有叫家长,没有骂我,只是把我叫到办公室,然后说道:“我觉得你们两个不配。”“为什么?”我很奇怪。“你喜欢她吗?”“喜欢啊!”我当时就这么说出来了。“她喜欢你吗?”“应该喜欢吧…”我也有点犯迷糊了——这老师今天不按套路出牌啊!“呵呵,既然你觉得她也喜欢你,你可以问一下。”“没了?”我有点惊异了。“没了。”“哦…”
不过事后我问了那个女生,她貌似并不怎么在乎,道:“就那样吧…”
然后就分了,而且分的很彻底,分之前还对她说了一句话:“不知道喜不喜欢我还和我在一起?”不过现在想想那时真的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了。
诚然,分开始挺痛苦的——学着大人的样子,一个人拎着五瓶啤酒回家,喝了两瓶就挺不住了,于是发现——失恋很痛苦,但是连的后遗症更痛苦。
转眼也过了五年了,现在再见面时,也不怎么尴尬,聊聊生活和学习,顶多再侃侃理想,也就散了。
就是这些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迟早要散的——但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呢?
为了爱。
嗯,为了爱。




这是网上的。。。。

如何正确的学习?

一:保持充足的睡眠

毛**曾经说过,身体是**的本钱。作为学生,我们有良好的体魄与精神,才能更好地对待学习。在学校往往看见一种同学,白天呼呼大睡,晚上却挑灯夜读,这样的作息学习规律是不是颠倒了?上课的几分钟都抓不住的话,课后你用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来补也是很困难,费时费力不收还会有很多干扰因素。课堂上,老师在,纪律也在。如果你有充足的睡眠与精力就会使你在课堂上听课事半功倍。

二:提前预习 课后复习 有效笔记

爱迪生曾说,天才是1%的天赋,加上99%的努力。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神童,无论是语数外还是政史地,每,一个学科在上新课之前都需要我们去复习一下,大致了解这节课的脉络内容,以至于老师在讲新课的时候,我们能够快速的跟上老师的思维。其次,美国科学家曾研究我一个遗忘定律,当一个人学习了新的内容,七天内,若他不复习,他的记忆力惠城陡崖陡崖式下降,如果在七天这个节点,他又再次复习的记忆度又会提上来,反复以往 记忆度就成了一条平滑的直线,存在于的脑海中 不会轻易忘记,特别是在一些的文字学科。有的同学都,喜欢买五颜六色的笔,在他的课本上做各种圈画,但是呢,如果你的笔记没有侧重点的话,导致你以后复习的时候只能够全篇通看全篇的色彩,会让你眼花缭乱,而忘记内容。

当然了色彩的多样化,对于某些同学来说是区分轻重知识的一个区别,要看同学本身,你自己应该如运用的笔的色彩。希望五颜六色的笔能够为你所用。

三:立足自身 不盲目竞争

竞争是我们人活在世界上,不可避免的东西。达尔文曾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多半心智不够成熟,选择不够坚定,立场不够明晰。往往被所呈现出来结果的分数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丧失了了前进的动力。每个人的基础不同,每一个能优劣不同,所以我们应该立足自身,看见自己的闪光点和缺点,也要看见别人的闪光点,缺点。切勿用自己的缺点去,与别人的闪光点进行比较,那可是对我们来说是致命一击。自己可以立个flag,每天进步一点点,人生进步一大截。After All 人生的对手,最终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