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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一、为什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是自由交易经济,但市场交易有效有序进行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法治。法治可以约束经济人的行为,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维护市场竞争等。倘若没有法制的保障,产权就是不安全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致力于通过提**品和服务获取利益,就不可能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就难以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所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就是倡导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服务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指导经济运行、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使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换言之,要用法律来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推动了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为什么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首先,重视和发挥立法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其次,重视和发挥司法作用,倡导能动司法,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发展。

  最后,重视和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发展以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等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可以防范法律风险,优化法律环境,解决法律纠纷,为市场主体开展“法律体检”。用法律**化解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2)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3)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

  (4)有利于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竞争力。

  (5)有利于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请列举出几部经济法律法规的名称?

如《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产品质量法》《财政法》《税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法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体制是同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围绕构成社会**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框架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法律体系,以促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社会**法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作用可以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两个方面来认识。�

一、法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同近代市场经济的区别所在,是由“看不见的手”过渡到“看得见的手”的重要标志。重视宏观调控不是主观的愿望,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现代**的内部功能。�

法作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其作用具体有:�

(一)引导作用。引导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形式,没有引导的调控实际上是无效或收获甚微的调控。法律的引导作用是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又是法的本质的生动体现。�

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不单纯是去确认已存在的事实,而更主要的是调整现在和将来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和个人企业之间的各种关系,其重点不是针对过去,而是针对未来。客观认识,真实反映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并反过来对失常的引导使之符合这些规律的要求,是法律的根本任务。�尤其是,在社会**条件下搞市场经济更是需要法律的引导,因为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既要借鉴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经验,又要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并使之符合社会**的要求,这就必需借助于*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引导。�

(二)促进作用。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促进包括法律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机遇;包括认识和利用市场经济的规律,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还包括确认**职能的转变,促使它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些基本的原则。如,既要求经济上的自由贸易和竞争,又要求秩序井然和机会均等;既追求效率与效益,又要考虑正义与公平等等。而这些又只有实现法治才能达到,只有法律这一普遍性的规范和体现国家意志的准则才能使上述问题协调统一,即使在协调中出现矛盾和纠纷,法本身的功能也能解决。因此,无论从总体还是从局部上看,法律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都是必然的。�

(一) 保障作用。法律通过及时制止、制裁那些侵犯他人、集体、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动,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而这种秩序实质上是法律秩序,没有法律调整的秩序严格讲就不存在秩序了,马克思早就指出过:规则与法律是不可分的,离开法律的秩序必乱,离开秩序的法律无用。市场经济从主体到行为,都是以平等为基础的,没有平等这个原则,市场经济就建立不了。这就要求法律保护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平等保护主体的合法权益,这种保障上的平等是市场经济对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特殊功能的属性。

(二) 制约作用。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制约作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法律本身的功能,也是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首先,现在进行改革不是根本制度的更换,而是各种体变制改革,是在社会**制度下进行的,其内容当然要受到社会**法的制约。搞市场经济,决不是不要法律,更不是冲破法律禁区,而是要在现行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能另搞一套,更不容许以搞市场经济为名侵吞国家财产或搞其他非法活动。其次,改革的成果必须法律化,否则,容易造成改革走老路,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改革难以深化,市场经济难以建立等不利后果。�

二、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作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

(一)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

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的经济。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主要是排除特权的干扰和等级的差异,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重大变化,我国现在是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因此必须用法律来确定它们的地位。目前,我国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个体企业、**企业等均有专门法律加以确认,急需完善的是使它们法律地位平等,依法进行合理竞争。对经济主体法律地位的确认,不仅是肯定它们的存在,赋予它们参与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法律上确认了它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地位权利是平等的。�

(二) 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

市场经济包含着庞杂的交换活动,反映各种经济关系。法律在微观经济方面必须规范生产要素的自由活动,必须规范自由交换与正当竞争的活动,在日常经济条件下,契约是商品交换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一般地,**自主的交换主体只有通过契约的形式才能实现商品交换活动。�

微观经济行为从实质上看就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调整,否则市场就会混乱,因此,必须完备和完善调整经济活动的各种法律,使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跑道上和依据法定的规则进行竞争;同时,法律也应鼓励、引导企业健康运行与发展。�

(三)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市场经济包含着各种风险。由于种种原因,在经济活动中往往会出现纠纷和争执,虽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协商也是有限的,最终必然会诉诸仲裁、司法机关,这要求必须制定各种相应的法律,不仅涉及实体法,首先还涉及程序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纠纷不排除行政手段,但应以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为主,尤其是在经济司法中要坚持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的原则。

简述法制在社会**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一)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法治
  1、**自主的企业制度离不开法治。企业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因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作为发达商品经济细胞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基础上的。但是,企业要成为这样的**商品生产经营者需要一系列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因为市场上商品交易直观看起来是物品交易,实质上是产权交换。不仅在企业的商品交换过程中,而且在企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中也都要求有明确的产权。二是企业与企业、企业和其他之间的地位必须是平等的。三是企业必须是经济上、法律上**自主的实体,拥有自主经营发展必需的各种权利。
  2、完善的市场体制离不开法治。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要求有消费品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要求有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土地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这即是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的前提,也是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而没有法制就没有完善的市场体制。
  3、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离不开法治。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要求必须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前提。越过了这一点,就会削弱市场经济,甚至变成计划经济。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求以经济的和法律的间接手段为主,以行政的直接手段为辅;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求严格地依法调控。
  4、严格的市场运行规则离不开法治。市场经济原本具有契约经济的特点。市场运行规则是有关机构(**和立法机构等)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主体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要求:使各市场主体能够机会均等地进入市场,自主经营;使各市场主体能够平等地承担税收和其他负担;使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平等地位,并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二)社会**市场经济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
  1、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治基础。市场交易行为离不开规则的调整和约束,而法律制度就是市场交易的核心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时期,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的弊端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市场经济的消极面也会产生。只有建立完备的法治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才能为社会**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社会**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2、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律规范市场主体资格,杜绝各种名不副实的企业进入市场经济活动之中。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较长,行政干预、长官意志仍存在于经济活动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经济所固有的消极影响必然会冲击正常的经济秩序。这就要求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必须适度,既充分体现市场主体的自愿和自主, 又确保建立新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因此,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宏观调控法律和社会**保障法律将成为我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体框架。
  3、社会**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经济主体都有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因,因而法律应对市场主体通过正当途径所获取的利益予以保护,确保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不受侵犯。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守法主体、制裁违法主体。要保证公证执法和司法,确保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切实执行,以维**律的尊严。
  

为什么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健全的法治相呼应。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完善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公平、公正、公开地配置各种资源,更加公平地实现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相应地要求制定相适应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法律规范。法律不配套不健全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

市场与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经济发展主要关注社会财富的生产,法治则保障财富的交易与分配。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两者又紧密融合、相互影响,“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已成为共识。

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健全的法治相呼应。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完善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公平、公正、公开地配置各种资源,更加公平地实现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相应地要求制定相适应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法律规范。法律不配套不健全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是30多年来对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社会**市场经济本质的准确清晰界定。
法治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在传统农耕时代,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人与人之间较少往来,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具有典型的封闭性、保守性特征,虽然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只占极小比例,市场机制不是经济运行的主要机制,自然就谈不上市场经济。虽然封建社会的历朝历代也都制定有法律,但更多是为了维护封建时代的自然秩序,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具有严重的人治特征,不具备法治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基本条件。在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计划代替一切,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被**高度集中的计划所覆盖,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居民的消费等完全按照**的指令进行,计划机制不仅代替了市场机制,而且计划也代替了法律,因此,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法治经济,同样不可能实现法治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发育是十八世纪之后的事。考察世界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市场经济发育过程就是一个法治不断完善的过程。十八世纪之后,西方国家相继进入资本**社会,同时也进入了自由竞争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时代,自由竞争代替了封建**,这是历史进步,同时也就要求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竞争,反对封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竞争的加剧,也出现了无序竞争问题,社会矛盾凸显,英国在1825年发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经济危机,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出现一次,呈现出周期性特征,每次危机都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破坏。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同产生,为了克服自由竞争所带来的日益增多和加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客观上要求制定和颁布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市场平等竞争和社会平稳运行。
  由此,法治与现代市场经济一同产生,现代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拥抱法治。可以说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法治就需要跟进到哪里;市场机制发育的深度决定法治跟进的程度。没有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市场经济必然走向混乱。法律不配套、不健全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市场经济就建立不起来。从一定意义上说,有无健全的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与早期市场经济的重要区别。
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现法治经济
  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加要求实现法治经济。因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数量越来越多,市场行为和市场竞争结果越来越不可预期,市场结构越来越复杂,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更加要求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都处于法律框架内,才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市场机制更加有效。市场机制只是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着只要实现了市场经济就一定产生更高的效果。全世界那么多国家和地区除了少数之外,都实行了市场经济,但并没有都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并没有都成为发达国家。目前全世界所有的社会**国家也并不都是发展快的国家,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法律特别是良法来有效地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的国家的法律甚至扼杀竞争。改革开放之后,之所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原因就是选择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资源配置过程就是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这是人类社会最为复杂的行为,需要法律来保障。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几千年的*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所以不断发生王朝更迭,根本原因在于利益分配不公平,其背后是资源配置不公平特别是土地资源配置不公平。几百年的资本**社会,之所以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根源依然在于利益分配不公平,其背后起作用的依然是资本这一现代经济的重要资源配置不公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之所以发达国家出现了相对稳定和繁荣,也在于不断地调节利益分配,实现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相对公平。我国处于社会**初级阶段,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更需要公平、公正、公开地配置各种资源,更加公平地实现利益分配和再分配,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客观上要求以法治作保障。
  各个国家包括我国改革开放实践已经证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要高于计划机制,因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但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是无条件的,而是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处于法律框架内,而这一法律又必须是良法而不是劣法,就需要在法律层面上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因为市场主体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要实现其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有的通过正当竞争,有的则会通过不正当竞争,如通过各种形式的垄断、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甚至坑蒙拐骗等,其结果必然损害其他市场主体或侵害消费者利益,客观上要求国家要有相应的法律以及相关的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这就要求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竞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将积累越来越多的以各种形式存在的财产,这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又是下一步取得竞争优势的前提和基础,客观上要求建立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财产权利保护制度,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公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相反,如果财产权得不到保护,市场主体就失去了竞争的价值动力,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竞争。
  从市场运行机制来看,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自由等价交换,没有等价交换,商品就难以实现内在价值,商品经营者就难以获取应得的利润,商品经营者就没有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商品经营者客观上要求有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其自由、平等、自主交换。
  由上可见,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相应地要求制定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目前不少国家或地区都制定有《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价格法》、《知识产权保**》等一系列法律体系,目的都在于保护竞争,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
**干预经济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建立完善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还需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法律规范,**的宏观调控行为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市场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但又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如无法解决垄断问题、无法有效地提供公**品、无法防止负的外部性、无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无法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等问题,客观上需要**来弥补。特别是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需要**不断地改善宏观调控。
  弥补市场**也好,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也罢,都不是自然而然地自动实现的,也不是随意而为的,而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施。虽然**宏观调控的时机、力度等通过相机抉择政策可以实现,但宏观调控政策的背后则需要有财政、金融、投资、社会保障、产业等相关的法律。
  总之,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成为具有法律约束的行为,要求用法律来保护市场平等竞争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最优,要求用法律手段来处置市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要求**在法律框架下调控国民经济运行,要求严格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等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制建设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

(一)废除国民***人民的法律,建立人民的法制。

新中国一成立,就明确宣布废除国民*的《六法全书》,建立人民的法制。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2月,****专门发出了废除国民*六法全书的指示。1949年9月,召开中国人民**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国民***派**一切**人民的法律、法令,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还要肃清帝国**、封建**、官僚资本**残余势力,在立法方面采取的方针是“不宜追求制定一些既不成熟,又非急需的完备、细密的成套的法规,以致闭门造车”,而“应当按照当前的中心任务和人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可能与必要,把成熟的经验定型化,由通报典型经验并综合各地经验,逐步形成制度和法制条文,逐步地由简而繁,由通则而细则,由单行法规而形成整套的刑法、民法……”。(1951年5月11日,彭真同志在政务院会上的工作报告《关于政法工作的情况和目前任务》 按照这个方针,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了保护人民的法律。

为了妇女解放,废除封建的婚姻制度,1950年4月13日,**人民**委员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为了反对封建**,解放广大贫下中农,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为了巩固人民**政权,在总结镇反运动经验的基础上,1951年2月,**人民**委员会通过了惩治反**条例。为了反对**,保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在总结三反五反运动经验的基础上,1952年**人民**委员会批准了惩治**条例,等等。

(二)逐步实行比较完备的法制,保护、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1953年,肃清帝国**、封建**、官僚资本**残余势力的社会改革运动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从恢复到大规模有计划的建设时期,**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同时,提出今后“要逐步实行比较完备的人民**的法制,来保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并提出,“应该加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的守法教育,加强立法工作和司法工作”。(1953年9月16日,彭真同志在**人民**委员会上的工作报告《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1956年*召开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八大通过的关于**报告的决议提出:“由于社会****已经基本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当时对法制建设进行了研究,法制建设包含什么?概括为两句话,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仅是立法,而且要依法。

1953年1月13日,**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1953年2月制定了选举法。1954年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了五部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包括全国**、国务院、地方**和人民委员会、法院和***的组织法。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当时,*和国家对法制建设是重视的,不但对立法重视,对守法也是重视的。

就立法工作来说,全国****会成立后,当时彭真是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主持****会机关的工作。他在向****会机关工作人员的第一次讲话中就提出,“**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立法,可以分为起草法律、审查修订法律和解释法律三个方面”,并提出,“我们现在先起草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当时,全国**及其**会把立法作为中心任务。为了发扬基层**,1954年12月,全国****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为了保护公民人身自由,防止乱捕、乱拘,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1954年12月,全国****会制定了逮捕、拘留条例,对逮捕、拘留的条件,执行逮捕、拘留的机关,逮捕、拘留的程序和拘留期限等,都做了规定。为了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制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为了国家建设需要,制定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了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等等。

宪法规定,全国****会的职权之一就是解释法律。为了规范和加强法律解释,1955年6月,全国****会通过了“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明确“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据此,全国****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法律解释的决定。

在起草法律方面,****会办公厅法律室、研究室一建立,就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始进行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法律的调查研究和起草工作。到1957年,刑法草案已有22稿,经报**讨论,在一届全国**四次会议上发给代表征求意见,那次大会还专门通过了授权**会制定单行法律的决定。

拿守法来说,当时**也是重视的。彭真同志在一届全国**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就明确提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不管是属于什么民族、种族、性别和职业,不管是什么社会出身,信仰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么宗教,也不管是不是*员,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多高的地位,有过多大的功劳,都应该无例外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他特别强调提出,干部、*员“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守法模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级权力机关,包括全国**,都要严格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针对当时有些人的错误认识,他明确指出,认为国家机关可以违法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必须反对。彭真同志告诉我们,那时候毛**、周总理在决定重大的问题时,都要问一问与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

但由于当时对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深刻,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对法律建设时而重视,时而放松,随着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直至1966年发生“文化大**”,使建国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法制遭到破坏。“文化大**”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和法制建设。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专门讲了这个问题。“决议”指出,“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的发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没有能把*内**和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为了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文化大**”的混乱局面重演,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必须巩固人民****,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使之成为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工作会议上,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必须使**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三)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

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始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同时提出要“发展社会****、加强社会**法制”。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必须加强社会**法制,使**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提出,“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及其**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为了加强立法工作,全国****会成立了以彭真同志为主任的法制委员会。***同志说,**和**会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如果搞不好,就是没有尽到职责,就是尸位素餐。

健全社会**法制,首先要抓立法工作。1978年12月,***同志在**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提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说的话就叫做‘违法’,***说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1979年以来,全国**及其**会把立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五届、六届和七届**及其**会先后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一系列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民法通则和一系列单行民事法律、刑法,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一批经济方面的、保障公民权利的、涉外方面的、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为我国社会**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与时俱进,对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不断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1992年,***同志到南方视察发表了重要讲话;1992年*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实现社会**市场经济。从此,我国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新阶段的立法任务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立法的重点是“要抓紧制定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同时,还要适时修改和废止与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1997年*的十五大根据法制建设的进展,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健全社会**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把依法治国,做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立法方面,十五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

全国**及其**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市场主体方面,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投标招标法、会计法、审计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在金融方面,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等。为了加强农业,根据*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先后制定或修改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乡镇企业法等。还制定或修改了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振兴和发展基础产业等方面的法律。八届、九届**及其**会先后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通过了8件法律解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002年*的***回顾十五大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地总结了13年来建设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把健全社会**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经验,同时明确这是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

***报告对新时期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关于在新时期对法律建设的要求,***报告提出,要做到“社会**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强调要“全面落实”、“全面”就是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各个方面,“落实”就是要求在这些方面都要真正办到,这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提出,要“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第一,任务是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是初步形成,任务还是很繁重的。第二,要求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第三,方针是要“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国内、国际形势,对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要考虑。十届全国****会已根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确定十届**及**会的立法任务是要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并已拟定了立法规划。

为什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原因是:
第一,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这就是要用法律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产权(即财产权)和意志自由。同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保障权利的程序。没有法制,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
第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市场,市场变换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所订立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型,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在市场经济中,契约成为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离开契约,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存在,而契约必须以法律对契约原则、方式和结果的确认和保护为前提。
第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之一。但是,市场竞争必须是公平、合法的竞争,否则,市场机制就可能失灵或扭曲。在市场竞争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或限制竞争,必然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制裁不正常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这就象球赛时,球员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比赛。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必须的法律就相当于比赛规则,它是维护正当竞争的保障。
第四,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的经济。必须通过法律确认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至少在形式上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第五,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它一方面要求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国际化。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必须有相应的调整手段和法律规则。为使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必须按照现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国际经济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意味着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为现代意义的法制提供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愈发达,法制会愈发展,所以我本人认为我国现在虽处在社会**初级阶段,但是必须永远坚持这一原则,那就是“社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法制和经济的关系

  (一)竞争与有向竞争

  譬如在买方市场中,竞争使用户成为“上帝”,而用户随着*流子传递是不断增多的,因而维护用户上帝地位就是支持*流子能力高者,支持*流子加速流动,扩大*流子使用效率。

  为什么竞争是有向的呢?现实生活中人人都知道,人的能力是有高低差别的。这种差别是由特长差异形成的,通过竞争可以将它们挖掘出来。事实上这是有向竞争决定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五构素体,其能量当量值都差不多,当以社会价值取向为参照系时,人的能力就会呈高低差别,岗位就有不同。有向竞争不仅能防止偷懒还能激发特长的发挥。根据方向不变原理,能量集中朝一、二个方向辐射可形成特长与能力差异,如果能量集中朝着社会某项需要的方向辐射就呈现所谓的特长。所以,沿着社会价值取向**自己、体现价值是有向竞争的基础。简单地说,有向竞争是指市场竞争有价值取向有规则,本质上说是围绕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而展开竞争。

  (二)特长与价值取向

  其实人的成功与运气主要取决于个人特长与个性;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取向与竞争法则及其实施状况;取决于个体生活环境或虚物质规定的运作轨迹等。因此,我们难以准确地把握成功与命运,但我们可以通过执行有向竞争、培植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使每个人每个社会层次利益处理得最好,通过开发、存储社会因技术原因暂时用不上的特长为未来社会发展作好准备。这就是执行全方位的系统化的有向竞争。这个方向是指综合照顾公私利益关系、当前与预期利益关系。以虚物质公平为准则,在任人唯才、按劳分配价值取向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管下,发展社会利益。这主要包括二个内容,一是教育发现培植人才结构,按才分工和按劳分配;二是在起点、过程、结果全过程中,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管。

  人类教育坚持讲学习、实习和反复实践与经验就是为了使人的能量通过训练形成一个强大的辐射流通道,以形成劳动技巧。这犹如激光一样朝一个方向运动形成高能光流束。否则,就会徒有一身骨肉,有力不会使,发力无术、战斗无招。当然,能量集中于什么方向也是由基因决定的,并非完全取决于训练。因材施教正是教育的学问所在。所谓的特异功能、气功等无非是这种有方向的能量运动表现。

  (三)有向竞争二要素

  市场、竞争、交换、价格等存在的因素本质上有三个:一是资源能力有限;二是**无穷、需求增长;三是能力差异、产品质地等级。而有向竞争的形成需要二个基本要素:一是竞争市场;二是价值取向。只讲市场而不讲价值取向的竞争是混乱无序毫无意义的竞争,就象未磁化的磁铁没有磁力一样,没有方向与目标,无进化进步可言。不择手段所进行的竞争就是典型混乱无方向的竞争,其中必以恶意不劳而获、剥削为主要表现。违背按才分工与按需按劳分配方向的竞争,就会制造弱势群体的困苦惨剧,阻碍着社会发展。同样,只有价值取向没有角逐场地、背景也只能是空想。拿体育竞技来说,田径赛的场地是操场,价值取向是高快远;棋艺赛的场地是台面,价值取向是斗智。这二种比赛的竞争规则、所奖酬的能力作用对象群、肯定的价值观、树立的英雄形象等大相庭径,前者为身强力壮者而后者为智商超群者,但都是高能者。总之,市场是竞争的氛围或环境;价值取向是竞争的目标或方向。不同的场地、规则和运作目的方向,其社会效果、取用人才、受惠人群都是不同的。不管哪种形式的场地、取向,只要维护社会发展的方向,坚持沿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的方向,有着公开公平公正、气氛轻松的竞技环境,就是我们所要的有向竞争。

  市场经济二要素

  作为有向竞争的要素之一,市场竞争有许多种;作为市场竞争的一种形式,市场经济就是其中一种。

  有向竞争有二个要素,市场经济的形成也有二个要素:一是生产要素与产品交换市场;二是按才分工按劳分配的价值取向。分工劳动、需求差异与能力差异、交换合作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为了使每个人的特长取得最佳的配合效果,必须在市场中首先引入按才分工按劳分配的价值取向,其次必须营造计消市产模式下的游戏规则,编制好监管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程序与过程等。

  一个社会是计划的还是市场的或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三种运作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市场竞争的社会经济性质决定了对某种结构层次用处的人才群之社会地位予肯定或奖酬,其它则半肯定或否定。如关系经济竞争,其价值取向是按关系配置资源、岗位、分配收益,主要社会表现是:维持小团体或派系的利益,拍马奉承与钱权色交易者可获取社会地位、奖酬,不择手段、擅长公关**群体成为左右逢源的姣姣者。又如生产劳动的经济竞争,其价值取向是产生社会效益驱动社会发展的按劳取酬,能获取社会地位、奖酬的是掌握科学创新成果、生产技能的劳动者和生产要素的所有、经营者等。

  (五)差异差距T12与有向竞争

  差异与差距是不同的,差异不分高低、好劣,只是表示不同;差距则有高低与好劣之分。差异在有向竞争的市场中才演变出差距,即不同的竞赛项目、不同评价标准,不同的审美标准会遴选不同组合的价值取向,差异按照价值取向排序才有差距。差距是竞争的动力,竞争使差异转换成差距。竞争为消除差距而产生差距。大家都知道电工学中的压差和电能关系,然差距和竞争也是这种关系,没有差距就没有竞争的能动性,没有竞争就不会发生差距。不过有向竞争的‘磁场’方向是沿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差距按纵向和横向比较出来,竞争使个人奋斗,为的是缩小过去和今天的差距,缩小自己和别人的差距。

  (六)有向竞争定义

  竞争的资本是能力与信誉,即有向竞争是由争相表现各自能力者以获取最多的所需服务或产品而引发的。从这个角度上讲,有向竞争能激发放大*流子的流量和加快*流子运动速度。根据方向不变原理,有向竞争是虚物质决定的*流子竞相喷发的一种运动表现,而这种*流子竞相喷发是在可对比场合下进行的,如市场、体育馆等,以沿测地线充分实现虚物质载体的消费体系为目的。因此广义有向竞争的定义为:沿着测地线实现消费体系所展开的竞争,在虚物质管理法框定的经济市场或产 -消通道网络或TMS网系上进行。而狭隘的有向竞争定义为:有价值取向,有竞争目标、对象,有场地有规则,有公开公正公平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