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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是什么意思
这是个典故!~~
据说清代有位读书人,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清朝统治者对明朝留下来的文人,一面采取招抚办法。一面对不服统治的,采取了严厉的**手段。就在康熙帝即位的第二年,有官员告发,浙江湖州有个文人庄廷鑨,私自招集文人编辑《明史》,里面有攻击清朝统治者的语句,还使用南明的年号。这时候,庄廷鑨已死去,朝廷下令,把庄廷鑨开棺戳尸,他的儿子和写序言的、卖书的、刻字的、印刷的和当地官吏,被处死的处死,充军的充军。这个案件,一共株连到七十多人。
公元1711年,又有人告发,在翰林官戴名世的文集里,对声明政权表示同情态度,又用了南明的永历帝的年号,就下令把戴名世打进大牢,判了死刑。这个案件牵连到他的亲友和刻印他文集的,又有三百多人。
因为这些案件完全是由写文章引起的,就管它叫“***”。
康熙帝做了六十一年皇帝,老死了。他的第四个儿子胤禛(音yìn zhē)即位,这就是清世宗,又叫雍正帝。雍正帝是一个残暴成性、猜忌心又很重的人。在他的统治下,***也更多更严重。最出名的是吕留良事件。
吕留良也是一个著名学者。明朝灭亡以后,他参加反清斗争没有成功,就在家里收学生教书。有人推荐他博学鸿词,他坚决拒绝了。官员劝他不听,威胁他也没用,后来他索性跑到寺院里,剃光了头当和尚。官员们也拿他没办法。
吕留良当了和尚之后,躲在寺院里著书立说。书里面有反对清朝统治的内容。幸好书写成了,没有流传开去,吕留良死了,更没被人注意。
有个湖南人曾静,偶然见到吕留良的文章,对吕留良的学问十分敬佩,就派了个学生张熙,从湖南跑到吕留良的老家浙江去打听他遗留下来的文稿。
张熙一到浙江,不但打听到文稿的下落,还找到吕留良的两个学生。张熙跟他们一谈,很合得来。他向曾静汇报后,曾静也约两人见了面,四个人议论起清朝统治,都十分愤慨。
大家就秘密商量,怎么想办法**清王朝。
他们懂得,光靠几个读书人办不了大事。后来,曾静打听到担任陕甘总督的汉族大臣岳钟琪,掌握很大兵权,因为讨伐边境叛乱的时候立了战功,受到雍正帝重用。他想,要是能劝说岳钟琪反清,成功就大有希望。
曾静写了一封信,派张熙去找岳钟琪。岳钟琪接见张熙,拆看来信,见是劝说他反清的,大吃一惊,问张熙说:“你是哪里来的,胆敢送这样大逆不道的信。”
张熙面不改色说:“将军跟清人是世仇,您难道不想**?”
岳钟琪识:“这话从哪儿说起?”
张熙说:“将军姓岳,是南宋岳忠武王(就是岳飞)的后代,现在的清朝皇帝的祖先是金人。岳王当年被金人勾结秦桧害死,千古称冤。现在将军手里有的是人马,正是替岳王**的好机会呢。”
岳钟琪听了,马上翻了脸,吆喝一声,把张熙打进牢监,并且要当地官吏审问张熙,追查他是什么人指使的。
张熙受尽种种酷刑,就是不招,说:“你们要杀要剐都可以,要问指使人,没有!”
岳钟琪心想,这个张熙是个硬汉,光使硬的治不了他,就另想一个软的办法。第二天,他把张熙从牢里放出来,秘密接见了他。岳钟琪假惺惺说:昨天的审问,不过是试探,他听了张熙的话,十分感动,决心起兵反清,希望张熙帮他出主意。
张熙开始不相信,禁不住岳钟琪装得郑重其事,还真的赌神罚咒,才相信了他。两人商谈了几天,渐渐热络起来。张熙无话不谈,把他老师曾静怎样交代的话都抖了出来。
岳钟琪哄得了张熙提供的情况,一面派人到湖南捉拿曾静,一面立刻写了一份奏章,把曾静、张熙怎样图谋**的情节,一五一十报告了雍正帝。
雍正帝接到报告,又气又急,立刻下命令把曾静、张熙解送到北京,严刑审问。这时候,张熙才知道上了岳钟琪的大当,要不招也不中用了。雍正帝再一查,知道曾静还跟吕留良的两个学生有来往。
这样,案子就牵连到吕留良家。吕留良已经死了,雍正把吕留良的坟刨了,棺材劈了,还不解恨,又把吕留良的后代和他的两个学生满门抄斩。还有不少相信吕留良的读书人也受到株连,被罚到边远地区充军。
像这样的案子还是真有反对朝廷的活动引起的。另外有不少***,完全是牵强附会,挑剔文字过错,甚至为了一句诗、一个字也惹出大祸。有一次,翰林官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音bì)字,雍正帝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挑剔说这“清风”就是指清朝,这一来,徐骏犯了诽谤朝廷的罪,把性命也送掉了。
"砍头不要紧,只要**真"的原文
原文:
就义诗
夏明翰
砍头不要紧,只要**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译文:砍掉头颅并不可怕,只有我的信仰****是真理。把我夏明翰杀了,还有大批的**后代。
写作背景:
1925年以后,夏明翰担任**湖南省委委员,1928年2月8日被捕,在狱中敌人先是企图收买他,但他毅然回答说:“办不到。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决不放弃我的信仰。”敌人又对他严刑拷打,他宁死不屈,敌人无计可施,恼羞成怒,终于杀害了夏明翰同志。临刑前,凶手问他有无遗言,他挥笔疾书,写下了这首气壮山河的诗篇。
“乌台诗案”是因为哪首诗引起的?
1079年,44岁的苏轼参加了一个案子,这不仅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引起了他的文风的巨大变化,差点杀了他。像他这样的大作家,受到宫廷里的人和人民的喜爱,有很多粉丝。他怎么会卷入砍头案?
1079年,苏轼被贬湖州。他非常喜欢这个地方,每天通过唱歌和画画来享受生活。可惜好景不长,三个月后就出事了。1079年7月28日,玉石台请他喝咖啡(玉石台相当于公司的监督团队)。据 《汉书薛宣朱博传》 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野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为什么苏轼会被御史台请去喝咖啡?
1079年8月18日,苏轼被送进了御史台监狱,案子是由御史台亲自审理,而他们提出的证据就是苏轼的诗集,所以这个案子在历史上被称为“乌台诗案”。
提议考察苏轼的人有监制帝王历史的徐庶和变法期间由前宰相王安石提拔的丁力。那他们为什么针对苏轼呢?这得从王安石变法说起。
王安石变法期间,朝廷形成了支持和反对新法的“新旧派系”,苏轼是“旧派系”的中坚力量。他不支持王安石变法,经常讽刺地写诗写作文。“新派”成员对此深恶痛绝,想尽快摆脱。
御史何陈正率先发难,上书宗申,指责苏轼在诗文中诋毁新法。然而宗申对此事置之不理,只把剧交给钟书保存,最终不了了之,这让新派人物很不高兴。这时,苏轼刚到湖州,他写了一封《湖州到任谢上表》的信表示感谢。按照惯例,苏轼只需要做常规的工作,写下自己过去的成就,却被皇帝多次加持,以至于美与不足都给了他。但是苏轼偏写:“伏念臣性资顽鄙、……、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新陪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的“新人”一词,指王安石口中突然升官的**小字辈。过去,在朋*争取新政的斗争中,这个词有固定的代表意义。
苏轼说他四十多岁是地方官,不会**。他的意图是否暗示朝鲜的官员必然会制造麻烦?御史中的、丁、**等人觉得抓住了确凿的证据,立即流**外,再次**苏轼。
在**苏轼的奏折中,舒舒对宗申皇帝逐句分析了他的诗:他说“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皇帝不是在实行幼苗法吗;当皇帝整顿吏治时,他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却无术”;皇帝不是要兴修水利吗?他说“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皇帝不是要禁盐吗?他说“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
经过舒舒这样深思熟虑的分析,这些诗句立即变得难以为宗申的新法律。此时,正为新法的推广头疼,被煽风点火。宗申突然对苏轼极为不满,于是下令御史台立案调查此事,这就是“五台诗案”的由来。
由此可见,“五台诗案”不是一首诗或几首诗,而是御史台要与苏轼算账。
对“乌台诗案”,我们不禁要问:
第一:这些人为什么要陷害苏轼?
第二:王安石与这一切有直接关系吗?
第三:苏轼是如何逃过御史台的审查的?
幕后是谁,苏轼是如何用《绝命毒师》这首诗成功自救的?苏轼的粉丝是怎么为他求情的,谁是最大的粉丝?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可以关注我,我会给你看更多五台诗案中不为人知的故事
为什么鲁迅称自己为非**的革**者
因为鲁迅是主张用文字在思想上**,试图用文字间的讽刺和新思想唤醒中国人,并非动刀动*组**的”**者“,并试着改革“**者”的**方式或**目的。第二个“革”是动词,第三个“革”字跟后面的“命”成一代名词。非**者的/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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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有哪些刑罚
汉的刑罚制度,有死刑、族刑、肉刑、笞刑、徒刑、籍没、迁刑和徙边、罚金等不同的处分。
【死 刑】
死刑即剥夺生存权。见于史籍和**出土简册的秦汉时代死刑名称有枭首、腰斩、弃市、磔、车裂、凿颠、抽胁、镬烹、囊扑、具五刑、定杀等。后来枭首、腰斩、弃市成为三种固定的常刑。
枭首,“枭谓斩其首而悬之也”,即杀头示众。如《汉书·高帝纪》:“枭故塞王欣头于栎阳市。”《汉书·窦武传》:“枭首洛阳都亭。”
腰斩,“斫头曰斩,斫腰曰腰斩。”《史记·商君列传》称秦法“不告*者腰斩”。腰斩之罪,次于枭首。《汉书·武帝纪》:“丞相屈氂下狱腰斩,妻子枭首。”因为刘屈氂的妻子作巫蛊,是主犯,刘屈氂同坐,故腰斩。
磔,“谓裂其肢体而杀之”。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史记·李斯列传》载:“十公主矺死于杜。”矺就是磔。汉初也还用磔刑,至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始废,为弃市所代替。
弃市,“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秦简《法律答问》有两处提到弃市:“士伍甲无子,其弟子以为后,与**,而擅杀之,当弃市。”又:“同母异父相与*,何论?弃市。”汉律盗高庙座前玉环者,“当弃市”。另外还有《铸钱伪黄金弃市律》等。
【族 刑】
族刑实际上是死刑的扩大化,是把家属的连带责任强调到极端的一种最惨重的刑罚。它的施刑对象一般为重大**犯罪。关于族刑的范围,见于史籍记载的有“七族”与“九族”等说法,但“夷三族”为法定常刑。汉初“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夷三族的施刑对象为犯有谋反罪的人,如李斯、赵高、韩信、彭越、新垣平等。有材料证明,夷三族亦称夷宗族,而夷宗族是指从主犯上溯三世至祖父、下延三世及孙的男性世系亲属集团。
汉代与“夷三族之令,相并列的还有:“律,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亦称“族”、“族家”,其施刑对象为犯有非谋反的大逆无道罪的人,如晁错、郭解、刘屈氂、李陵、杨恽等。宣帝以后,针对主犯家属的死刑常为徙边刑所代替。
【肉 刑】
古代所说的肉刑是指对犯人切断其肢体或割裂其肌肤之刑。肉刑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同态复仇法,夏商周成为法定的常刑,秦及汉初沿而不革,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令废除。肉刑分为黥、剿、刖、宫四种。
黥,即刻面额等处,以墨涅之,故亦称墨刑。秦简《法律答问》:“擅杀子,黥为城旦舂。”“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英布因犯法受黥刑,后即以黥布为名。黥刑在秦及汉初的肉刑中属较轻的刑罚,可以作为主刑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刑罚(徒刑)结合使用。汉文帝时废肉刑,当黥者髡钳城旦舂。
劓,即割鼻刑。秦简《法律答问》:“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钱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可见劓刑同黥刑一起作为徒刑的附加刑使用的。汉文帝时废,当劓者笞三百,景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56年)减为二百,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又减为一百。
刖,即断足,古代或称“膑”,或称“刖”,或称“腓”。刖刑又分为刖左趾(即足)和刖右趾,刖左趾为轻。秦简《法律答问》:“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又黥以为城旦。”文帝时废,当刖右趾者改弃市,当刖左趾者笞五百。景帝时又改笞五百为三百,后又减为二百。
宫刑,亦称腐刑,男子割其势,女子幽闭。汉代又称宫刑为下蚕室,因受宫刑者防中风需到蚕室保温才能活命。秦简《法律答问》:“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有腐罪,[赎]宫。”秦简中的“宦者”、“宦奄”、“宫隶”、“宫均人”、“宫更人”、“宫狡士”,大都是受过宫刑的男女犯人。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宫刑为次死之刑。汉文帝废肉刑不包括宫刑在内。汉武帝时,司马迁以李陵降匈*,募下蚕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诏犯大逆募下蚕室。这说明两汉可用宫刑代死罪。
【笞 刑】
笞即用竹制成的板子榜掠犯人。秦简《法律答问》:“‘不会,笞;未盈卒岁得,以将阳又行笞’。今士伍甲不会,笞五十。”这条律文及解释是说征发徭役时不应征报到,要受笞刑。又如《厩苑律》规定,喂养耕牛不好的,“殿,笞卅”。又如《秦律杂抄》:“城旦为工殿者,笞人百。”说明秦施用笞刑比较普遍。
在汉景帝以前,笞刑是笞背,容易使人致死。汉景帝时,定《箠令》,规定“当笞者笞臀”,并且规定“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在施行笞刑时,“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
【徒 刑】
徒刑就是在罪犯论处后,由专门机关拘系,强令服一定时限苦役的刑罚。秦汉徒刑的名称最初表示服苦役的工种,后来有了刑期的含义。
城旦舂。秦汉强制劳役方式大多是筑城,即名“城旦”。舂者,即“不豫作徭,但舂作米”。男子为城旦,女子为舂。但城旦舂所从事的劳役往往超出筑城和舂米的范围。城旦舂是最重的徒刑。据东汉卫宏《汉旧仪》,城旦舂附加髡钳者(剃发曰髡,以铁束项曰钳)为五岁刑,不加髡钳者即完城旦舂为四岁刑。
鬼薪白粲。男为鬼薪,女为白粲。秦简《法律答问》:“何谓‘当刑为鬼薪’?当耐为鬼薪未断,以当刑隶臣及完城旦诬告人,是谓‘当刑鬼薪’。”《汉书·惠帝纪》:“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应劭注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皆三岁刑也。”
司寇。《汉旧仪》:“罪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司,同伺,就是被派往边地服劳役,并用以防御外寇,故名司寇。
候。秦简《秦律杂抄》:“当除弟子籍不得,置任不审,皆耐为候。”“耐为候”即被发往边地充当斥候。候是秦代刑罚,汉代与此相类似的是“罚作”、“复作”。《史记·冯唐列传》:“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汉书·宣帝纪》:“使女徒复作。”《汉旧仪》:“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复作实际起初不限于女徒。如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平侯遂坐知人盗官母马,为臧,会赦,复作。后来才演变为针对女徒的刑种。
汉代徒刑,二至四岁的统称为耐罪,意为不亏形体,犹堪其事,故谓之耐罪。据《后汉书·陈宠传》载:“今律令……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说明汉代有关耐罪的律令是十分繁密的。
【籍 没】
籍没又称“收”。《史记·商君列传》:“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索隐》:“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婢。”秦简《法律答问》:“隶臣将城旦,亡之,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汉律规定,罪人的妻子“没为官*婢黥面”。《吕氏春秋,开春论》注引汉律:“律坐父兄投入为*。”由于籍没刑的存在,因而造成秦汉时期官*婢为数众多的状况。
【迁刑和徙边】
迁刑,见于秦简和史籍,是秦广泛使用的一种刑罚。“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诈伪者,……伍人,户一盾,皆迁之。”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年),长安君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
迁刑,汉代称徙边。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戌,妻子随,占著所在。”以后和帝、安帝、桓帝时皆有徙边之令。
迁刑和徙边都是流放到边疆去。但秦的迁刑在刑罚等级上较徒刑城旦为轻,而汉代的徙边为减死一等的重刑。
【罚 金】
罚金多半适用于对封建统治者危害不严重的杂犯轻罪,秦代称赀赎,汉代始称罚金。据《说文》:“赀,小罚以财自赎也。”秦律赀刑包括“赀甲”、“赀盾”、“赀布”等等,多用实物偿付。汉代罚金用金属货币偿付。如:“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两”;“诸侯在国,名田他县,罚金二两”。
《十宗罪》里面那个精神病院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我个人认为 作家刘无心和乌乌一样死于**贩卖 由于某种原因(可能杜平身上移植他的**或杜平和他交流很深等等)他的人格到了杜平的身上然后为了救杜平故意引来特案组 留下线索 使他们找到**剖尸场 在**剖尸场被发现 院长等人的卑劣事迹曝光后 离开了杜平的身体
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好勿喷
乌台诗案之后苏轼有什么变化?
文人好作诗讽刺朝政,何况才高八斗的苏东坡,于是就免不了身陷“***”。“乌台诗案”是宋代一起有名的***,主犯则是大名鼎鼎的文学家苏轼。王安石变法,苏轼站在对立面,几次向神宗皇帝上言,极论新法的弊端。苏轼的议论自然引起王安石的不满,王安石通过亲信网罗罪状,上书**苏轼。苏轼感到在都城的日子不好过,就上书请求到外地做官。
作为隐士的苏东坡 才华横溢的苏轼虽然在他二十岁时便高中进士的第二名,但他的仕途之路却充满艰险和苦涩,几起几落,最后不得不离开京城,隐居在南方的几个小地方。这里的苏轼身着布衣,头戴斗笠,脚踏木屐,手持竹节,显然是一个隐居的东坡居士了。这幅《东坡小像》是明画家孙克宏所绘。
且莫猖狂爱咏诗
元丰二年(1079)四月,苏轼到达湖州,到任不久,一场灾祸便从天而降。朝廷御史台(旧称乌台)在七月派人将苏轼逮捕,押送汴京,罪名是作诗讽剌朝廷。当时苏轼正在办公,两个悍卒冲进大厅,扯住苏轼的衣袖说:“御史中丞召见。”苏轼大惊失色,说:“我得罪朝廷之处不少,今日必是赐死。死就死吧,请让我先与家属告别。”苏轼妻子送夫至门,泣不成声,扯着他不肯放手。苏轼嬉皮笑脸地回头说:“你就不能学学人家杨朴的妻子,作首诗送我么?”妻子不由“噗哧”笑出声来,苏轼这才得以脱身。原来这是苏轼常在家与妻子讲的趣事。杨朴是真宗时的隐士,**入京见驾,真宗问他:“卿临行时可有人赠诗么?”杨朴说:“只有臣妻作一首:‘更休落拓耽杯酒,且莫猖狂爱咏诗,如今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好一个东坡,这时还开玩笑。
苏轼被押到汴京,关进大狱,审讯随即进行。罪证是别人为苏轼刻的一部诗集,而最先把这部诗集作为罪证的正是《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文人相轻,进而相轧相害,从来都是毫不手软的。当然,苏轼也不是没有把柄可抓。他仗着自己文才过人,经常在诗文中讥讽朝政,贬斥新法,这些诗传诵一时,影响不小。主审官或与苏轼有私仇,或因政见不同要杀一儆百,他们把苏诗中某些讽刺新法的地方,捕风捉影上纲上线,夸大为对神宗的不满,逼苏轼招认叛逆罪。苏轼《咏桧》诗中有“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有人在神宗面前挑拨道:“陛下飞龙在天,苏轼以为不知己,反欲求**蛰龙,不是想**吗?”好在神宗还算明白,回答说:“诗人之词怎么可以这样理解,他咏桧树,和我有什么关系?”
却对酒杯浑似梦
前途险恶,生死未卜,苏轼一度相当悲观。在押往汴京的途中,他曾想跃入江中自尽。入狱后,他将许多青金丹埋在土内,准备一旦得知自己将被处死,就先行**。苏轼与儿子约好,每天往狱中送饭,都要有菜和肉,如果听到自己将被判死刑,就撤掉菜和肉,改送鱼。他儿子每日给他送去肉菜。有一天家里粮食不多了,他儿子去郊外买粮,托亲戚代为送饭菜,但忘了关照不要送鱼。亲戚正巧送了鱼。苏轼看到鱼,以为这回完了。就写了两首绝命诗,嘱咐狱吏转送其弟苏辙。他知道狱吏不敢擅自为犯人送信,必然会将此事上报。果然,神宗皇帝读到此诗,心中不免有所感动。苏轼名满天下,连宫中的皇室成员也喜欢读他的诗文。仁宗皇后病重时,神宗为了祖母病势的好转,打算进行一次赦免。仁宗皇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只要放了苏轼一个人就行了。”她还对神宗说:“过去仁宗举贤良,回宫时非常高兴地说,我今天又为子孙得到太平宰相两人,他说的就是苏氏兄弟,现在难道你要把苏轼杀掉吗?”仁宗皇后边说边掉泪,神宗也在一旁陪着下泪。
一些同情苏轼的人也站出来为他说话。丞相吴充有一次问神宗:“皇上感到曹操这个人怎么样?”神宗说:“曹操算什么东西。”吴充说:“陛下以尧舜为榜样,当然看不起曹操。曹操猜忌心极重,但还能容忍祢衡这样的狂人。陛下难道还不能容忍苏轼吗?”神宗有所触动,说:“我正打算放了他。”经过五个多月的审讯,终于给苏轼定了个“讥讽政事”的罪名。苏轼虽然心中不服,但能幸免一死,他已是额手称庆了,只得写检讨认错,后被贬官至黄州了事。出狱时,狱吏把藏着的绝命诗还给他,苏轼感慨万分,伏在案上,读不下去。可时日一长,又为狱中好诗而得意了,忍不住作诗道:“却对酒杯浑似梦,试拈诗笔已如神。”可转念一想,不由心有余悸,骂自己道:“真是文人劣根性难改。”神宗不到四十岁便死了,执政的太皇太后废止了新法。八年间,反变法派一度得势。变法的主将蔡确被贬至安州(今湖北安陆),郁闷中他也写了一些发牢*的诗,不久为人告发。反变法派群起而攻之,要借此好好整整对立派,苏轼是过来人,密请停止追究蔡确,但反变法派报复心切,听不进他的话,终于使蔡确得到了类似苏轼的经历,苏轼也被排挤。*争愈演愈烈,直吵到北宋灭亡。乌台诗案前后苏轼诗词风格的变化 1079年7月,苏轼在湖州任上,因乌台诗案获罪入狱,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黄州。诗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来,苏轼历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绩卓著。其诗词作品在整体风格上是大漠长天挥洒自如,内容上则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豪情。而诗案之后,虽然有一段时间官至翰林学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尧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来越转向大自然、转向人生体悟。至于晚年谪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旷达的心境就更加显露出来,一承黄州时期作品的风格,收敛平生心,我运物自闲,以达豁然恬淡之境。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我们看到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题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苏轼的“具体的**忧患”,而后其作品则将侧重点放在了“宽广的人生忧患”。 苏东坡,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过去生活的态度,一向是嫉恶如仇,遇有**,则“如蝇在台,吐之乃已”。在杭州,在一首给孔文仲的诗里,他流露出对声势煊赫的**的蔑视:“我本麋鹿性,谅非优辕姿。”不仅如此,他还替监狱里的犯人**,替无衣无食的老人幽咽。他写农村田园情趣时,他起的题目却是《吴中田妇叹》:“汗流肩赤栽入市,价贱乞与如糠粞。卖牛纳税拆屋炊,肤浅不及明年饥”;他在歌咏“春入深山处处花”时也写农民的食粮,农民吃的竹笋没有咸味,只因“尔来三月食无盐”,直指朝廷的专卖垄断;他写被征调的人民挖通运河以通盐船,他的笔触更加尖刻犀利:“人如鸭与猪,投泥相溅惊”;他指责积贫积弱的朝廷,他渴望“致君尧舜”,渴望有朝一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他探问:“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轻狂:“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然而,“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东坡行云流水之作引发了乌台诗案。梦后的黄州贬谪生活,使他“讽刺的苛酷,笔锋的尖锐,以及紧张与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现的,则是一种光辉温暖、亲切宽和的识谐.醇甜而成熟,透彻而深入。”在下棋时,他体悟到:“着时自有输赢,着了并无一物”。在幽林静山之间,他豁然开朗:“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种花。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耐客思家”。他不再执著于“奋力有当时志世”而是“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所以当苏轼遨游赤壁之时,面对“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发出“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感叹,便也可被世人所理解。他飘然**,只愿做一只孤鸿:“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后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渴望在仕宦之路上获得成功,即使有“归去”之心,也是“欲回天地如扁舟”“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 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会责任,他深切关注百姓疾苦:“秋禾不满眼,宿麦种亦稀。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肤肌。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饥”;他渴望在沙场上一展雄威,“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尤其在密州徐州时,其锐意进取、济世报国的入世精神始终十分强劲。苏轼在其政论文章中就曾一再阐发《易经》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希望“天子一日赫然奋其刚健之威”,能动于改革,为变法摇旗呐喊 。 后期,尤其是两次遭贬之后,他则更加崇尚道家文化并回归到佛教中来,企图在宗教上得到解脱。他认识到自己和朝廷权贵们已经是“肝胆非一家”。所谓使人追求的“浮名浩利”,对他来说已经是 “鹤骨霜髯心已灰”,只能劳神费力,再没有什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壮志,“穷猿已投林,疲马初解鞍”。对那个一生仕宦起伏颠簸的苏东坡而言,他从心底发出最最真实的慨叹“惆怅东南一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启发,在黄州惠州儋州等地过上了真正的农人的生活,并乐在其中。当太后允其在太湖边居住的时候,他大喜:“十年归梦寄西风,此去真为田舍翁。”他终于可以乘一扁舟来往,“神游八极万缘虚”了。久旱逢甘露,苏东坡和农人完全一样快活而满足,他写诗道:“沛然扬扬三尺雨,造化无心恍难测。老夫作罢得甘寝,卧听墙东人响屐。腐儒奋粝支百年.力耕不受众目怜。会当作溏径千步,横断西北遮山泉。四邻相率助举杵,人人知我囊无钱。” 第三,在风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气磅礴、豪放奔腾如洪水破堤一泻千里;而后期的作品则空灵隽永、朴质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远溢清。 就词作而言,纵观苏拭的三百余首词作,真正属于豪放风格的作品却为数不多,据朱靖华先生的统计类似的作品占苏拭全部词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个时期创作的主流:有词如“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身长健,但优游卒岁,且斗樽前”锋芒毕露;一首《江城子 密州出猎》决不可“十七、八女子,执红牙板”来悠然而唱,而必须要“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这些作品虽然在数量上并不占优势,却着实反映了那段时期苏轼积极仕进的心态。 而后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风貌,也有娱宾遣兴,秀丽妩媚的姿采。诸如咏物言情、记游写景、怀古感旧、酬赠留别,田园风光、谈禅说理,几乎无所不包,绚烂多姿。而这一部分占了苏轼全词的十之八九左右。虽然也有“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的大悲叹,但更多的却是“花谢酒阑春到也,离离,一点微酸已著枝”的小恻隐,他逃离了仕途**的蝇营狗苟,开始静观自然:“林断山明竹隐墙,乱蝉衰草小池塘”;他越来越觉得文字难以承载内心之痛:“敛尽春山羞不语,人前深意难轻诉”;他将自然与人化而为一:“**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其间大有庄子化蝶、无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对现实的对**的不满、歇斯底里的狂吼、针尖麦芒的批判全部驱逐了。其题材渐广,其风格渐趋平淡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