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燃气工作完成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和方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是否有在**、半**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行为;2、相关证照是否齐全;3、是否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以区住建局提供的燃气经营企业名录为准)签订供;4、用气合同用气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参加或组织过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使用技能的培训;5、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燃气的危害性、防爆措施以及应急知识;6、每半年是否至少开展一次燃气安全检查;7、同一房间内是否同时使用燃气和其他明火等等

如何做好燃气的安全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城镇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北方已进入冬季采暖期,是城镇燃气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构建社会**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树立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构建社会**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落实对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的责任。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内部自建自管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查巡检的情况;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特别是燃气采暖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液化气钢瓶灌装和使用的情况。要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检查,提高燃气设施运行安全性,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今后要将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以及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本地区、本部门预案,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狠抓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四、防范煤气中毒,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城[2006]274号)的精神,切实做好防范非职业性一**碳中毒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治,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帮助生活困难家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冬春取暖安全。

  五、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各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消防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燃气管道验收规范有什么标准

GB 50494-2009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CJJ 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4-2009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什么制度

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拓展资料: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法律依据:《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天然气开通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家中已安装天然气管道及燃气表,需开通使用 。 2、携带身份***、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户口本)到中心营业厅签订供用气协议,收取10元/年/户的燃气意外事故保险费 。 3、灶具开通,受理之日起24小时内联系上门开通。如果需接热水器气管,受理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联系上门接管开通。4、维修员开通后,发放燃气卡(卡表),卡内已预存50方气量。用户需自备3节5号电池和房主***复印件,气费122.5元(50方气费),开通使用的材料费按实际耗材收取,另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上门服务费。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天然气安装标准

1、安装位置:入户总阀门,因为这样有利于天然气工作人员天然气用量的抄报。

2、安装要求: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即相关标准符合行业和国家的规定

3、安装高度: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因为这样有利于燃气的流通。

4、 安装条件:通风良好的房间,防止因为天然气的泄露带来的人身安全威胁。

5、 安装禁区:浴室、卧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处,因为火花极有可能引发天然气的**,带来人身财产安全威胁。

扩展资料

燃气室内工程使用的管道组成件应按设计文件选用;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子公称尺寸小于或等于DN50,且管道设计压力为低压时,宜采用热镀锌钢管和镀锌管件;

2、当管子公称尺寸大于DN50时,宜采用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

3、铜管宜采用牌号为TP2的铜管及铜管件;当采用暗埋形式敷设时,应采用塑覆铜管或包有绝缘保护材料的铜管;

4、当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6m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IC卡家用膜式燃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