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档案目录级别如何区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档案该如何分类(档案该如何分类保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档案该如何分类

  档案分类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
  一般有以下几类:
  一、文书档案:
  (1)*群工作类:*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二、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三、财务档案
  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四、人事档案
  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五、电子档案
  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六、声像档案
  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档案从重要程度上,如何分级?

  档案管理时,没有按照重要程度分为一般、重要、非常重要的说法,硬要说按重要程度分的话,那是划分保管期限。说得白点就是哪些档案重要,要保存的久一点,哪些不重要,存个一定年限即可销毁。
  现在保管期限的划分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一般分为三类,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15年以下),具体哪些档案是永久,哪些是长期,国家档案局有发布文件规定。你可参照下面这个最新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06年12月18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系统、***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大会发言,**代表建议和意见、**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 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委、人民代表大会、**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会、执委会、**团、全体委员会会议,**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 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本机关*组(或实行*委制的*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 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 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 30年
  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3.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8.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8.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 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件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
  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 永久
  8.7.5.2 一般的 30年
  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团、纪检、工会、保卫、**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9.9 职工名册 永久
  9.10 *、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9.10.3 *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 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 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 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再者,关于保密、机密等文件那是对文件密级的划分(绝密-机密-保密),做档案管理时是不涉及密级的划分的,那是在文件生成时由文件形成者据内容重要程度划分的。在档案管理时,有些有密级的文件是作为永久保管的,且是在规定年限内不对外开放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企业档案如何分类?

根据《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档案该如何分类

档案分类

一、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编制企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二、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三、企业生产、技术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生产、科研、基建、设备等类中统一编号。

四、分类方法有:

1、按产品型号分类;

2、按设备型号分类;

3、按科研课题分类;

4、按工程项目分类;

5、按专业性质分类;

6、按组织机构分类;

7、按时间分类。

扩展资料:《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档案保管

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接交手续。

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

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缩微母片和拷贝片应分别存放;

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氮、硫化氢,二**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科技文件材料按重要程度排列顺序依次是( ) A 成果材料-原始材料-中间材料 B 原始材料-中间材料-成果材料

我是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前几天,我晚自习回家,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司机将我的尸体抛
入了路径边的小河里,然后逃走了,你看见了这条消息后 ,请将她发给4个论坛,如果没
有发,你的妈妈会在1个月后被车撞死,你的爸爸会得绝症,如果你照着上面做了,在5天后,你喜欢的人也会喜欢你,对不起大家不无意中看评论看 到了 这个吓死我了。不管是
真是假我都害怕!所以只能乱发了`!对不起啊`!我真不想害人的

公司档案应该怎样分类

根据公司的情况档案分类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别:

一般有以下几类:

1.文书档案:

(1)*群工作类:*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等;

(2)行政管理类:行政事务、治安保卫、审计工作、人事劳资、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外事工作等

(3)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4)生产管理类:生产调度、质量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档案与信息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合同等

2.科技档案

(1)产品文字材料:各种任务书、建议书、协议书、说明书、鉴定书、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分析报告、审查报告、运行报告、总结、产品图样等

(2)科研文字材料:各种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科研报告、调查报告、开题报告、实验报告、鉴定证书、发明申请书等

(3)基建文字材料:各种建议书、任务书、计算书、开工报告、概(预、决)算、检验分析材料、施工图样等

(4)设备文字材料:各种申请书、说明书、技术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设备图样等

3.财务档案

会计原始凭证和报表中所附的各种借据、书面证明材料、分析报告等。

4.人事档案

职工的招聘、履历、培训等

5.电子档案

计算机磁带、磁盘和光盘等

6.声像档案

照片、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录像片、录音磁带和唱片等。

扩展资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该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制定的。

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6、物资供应方面。有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方面。有定额、定员和劳动调配以及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8、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9、教育培训方面。有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等。

10、*、政、工、团工作方面。有企业*务工作以及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企业行政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工会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11、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设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其他方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