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漳州一户一宅标准是多少平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户一宅面积标准(一户一宅面积标准是多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一户一宅面积标准

法律分析: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 第八条 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村村民可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建设非公寓式住宅,有条件的村推广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建设用地。新批准的住宅建设用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前款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不含共用配套建设用地面积。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一户一宅面积标准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2、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4、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