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鞋百科给各位分享公示催告期间的日期怎么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法律规定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法律规定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法律规定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法院公示期一般60天,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者判决后,应当送达公告,但需要在60天内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被送达人无法找到的,可以用其它的公告方法来履行有关公示的义务法律分析法院给被告在报纸发的公告送达的公告期限是60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法院对案件进行处理时,根据案件的需要,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公示处理的,所以公示催告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有关义务或者责任时,是需要严格基于公示的内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示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公示催告期间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公示催告的期间为多长?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程序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
该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人民法院确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天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60日;
(3)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无效;
(4)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受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6)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公示催告期间有哪些规定

公示催告期间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票据公示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

一、正面回答票据公示催告的期限不可以少于六十天。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二、分析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三、票据贴现属于什么业务票据贴现属于资产类业务。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