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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排放标准是怎么规定
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 (1984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颁布 1984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是为控制废气排放,防治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而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向大气环境排放的炉窑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废气。 按本标准烟囱(排气筒)高度所规定的排放量(浓度、黑度),均系最大容许排放量(浓度、黑度)。如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与本标准规定的高度不对应时,其排放量(浓度)按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计算。 在烟囱(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的距离内有居住的建筑物时,其高度一般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1炉窑烟尘 1.1本标准所称炉窑烟尘,系指生产用锅炉、采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电站锅炉、炼钢炉和茶炉、大灶等排入大气环境的烟尘。 1.2生产用锅炉、采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排放的烟尘,按区域应符合表1规定的标准. 表1 区域类别 适用地区 标准值 排放浓度 ( mg/m3) 林格曼黑度 (级) 1 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地、名胜古 迹、重要建筑周围其他特定地区 200 1 2 市区 郊区城镇 400 1 3 其他地区 600 2 1.3生产用、采暖用、生活用锅炉烟囱高度,按总额定出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锅炉总额定出力 ( t/h或相当于t/h) 12 200 150 炼钢电炉 150 2.2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粉尘,安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表5规定的标准。 表5 有害物质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排放浓度(mg/m3) 水泥粉尘、煤尘及其他一般性粉尘 30 200 石棉、玻璃棉、矿渣棉、铝化物粉尘及含10%以上游离二**硅的其他粉尘等 30 50 3工业废气 3.1本标准所称工业废气,系指工矿企业在生产工程中排入大气环境的废气。 3.2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废气,按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表6规定的标准。 表6 有害物质名称 适用范围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排放浓度(mg/m3) 二**硫 新建电站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550 1050 1600 2100 2600 3100 3600 现有电站 45 60 80 100 120 560 1100 2100 3200 4200 其他排放源 20 30 40 60 80 100 15 30 50 90 140 220 硫化氢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0.8 1.4 2.2 4.5 二硫化碳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3.2 6.5 8.6 18.0 氟化物(以F计) 一切排放源 30 40 60 1.1 1.7 3.4 氮**物(以NO2计)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8.7 15.0 23.0 50.0 氯气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2.6 4.5 7.5 14.0 氯化氢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1.3 2.2 3.7 7.0 铍化物(以Be计) 一切排放源 45 0.01 汞 一切排放源 30 0.01 硫酸(雾) 一切排放源 45 30 45 0.02 200 400 铅 一切排放源 20 30 40 60 80 100 0.5 1.0 2.0 8.0 18.0 30.0 一**碳 一切排放源 30 40 60 80 120 200 465 850 苯(甲苯、二甲苯) 一切排放源 20 100 注:电站排放的二**硫,其“排放量”系指全电站二**硫排放的总和。多支排放筒的排放量按平均高度的一支排气筒计算。 4标准的实施 4.1执行本标准的监测分析方法,按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确定的方法为准。 4.2生产用、采暖用、生活用锅炉,运行时间在三年以内的,应在额定出力的情况下测试;运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应在额定出力85%以上的情况下测试。其过量空气系数应换算为:a=1.8。 4.3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实施。 4.4本标准已列或未列项目,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修订或补充,并进行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的解释。
粉尘浓度标准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我们是做粉尘检测设备的,接触到较多相关的行业,及相关用户,一般建议值是30毫克左右,当然还是要根据当地环保局及自己公司情况为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粉尘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危害,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所以,生活中,要远离粉尘,如果是工作性质无法避免,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怎样排除吸入体内的灰尘?
常饮鲜果,鲜菜汁(不经炒煮) 鲜果、鲜菜汁是体内“清洁剂”,它们能解除体内堆积的毒素和废物。因为当多量的钱果汁和钱菜汁进入人体消化系统后,会使血液呈碱性,把积存在细胞中的毒素溶解,由排泄系统排出体外。 常吃海带 海带胶质能促进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排出人体,从而减少放射物质在人体内的积聚,减少放射性疾病的发生。 常喝绿豆汤 绿豆汤能帮助排除体内的毒物,促进机体的正常代谢。 常吃猪血汤 猪血汤的血浆蛋白,经过人体胃酸和消化液中的酶分解后,会产生一种解毒和滑肠作用的物质, 胃肠的粉尘、有害金属微粒发生化学反应,变为不易被人体吸收的废物。 常吃黑木耳和菌类植物 据研究黑木耳和菌类植物有良好的抗癌作用,并且能清洁血液和解毒,经常食用能有效地清除体内污染物质
国家规定粉尘(比如木质粉尘)的浓度是多少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木质粉尘最高总尘限制为3mg/m³。
扩展资料:粉尘危害:
粉尘过之一是污染大气,危害人类的健康。飘逸在大气中的粉尘往往含有许多有毒成分,如铬,锰,镉,铅,汞,砷等。当人体吸入粉尘后,小于5μm的微粒,极易深入肺部,引起中毒性肺炎或矽肺,有时还会引起肺癌。
沉积在肺部的污染物一旦被溶解,就会直接侵入血液,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此外,粉尘还会沾污建筑物,使有价值的古代建筑遭受腐蚀。降落在植物叶面的粉尘会阻碍光合作用,抑制其生长。
粉尘其过之二是**危害。20世纪,随着工业的发展,粉尘**事故更是屡见不鲜,**粉尘的种类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1913~1973年间美国仅工农业方面就发生过72次比较严重的粉尘**事故。1919年俄亥俄州一家淀粉厂发生粉尘**,厂房几乎全部被毁,有43人丧生。日本1952~1975年共发生重大粉尘**事故177次,累计死亡75人,受伤410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允许粉尘浓度
百度百科-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百度百科-职业接触限值
长期工作在金属粉尘环境中的人饮食如何搭配?
标准的头痛医脚行为。
对于长期在金属粉尘下,无论是药,还是木耳等润肺性食品,仅能润肺,却不能将金属从肺里清除。因此,对于金属粉尘下工作,从开始,就应该做好呼吸防护工作。
因金属粉尘可以导致金属粉尘沉着症或者尘肺,尘肺,需要科学选择防尘口罩。主要通过以下方面选取:
1、这种环境,超微粉尘多, 需要N100等级方可预防尘肺。
2、N100等级防尘口罩都是经过GB2626-2006标准认证的。
3、N100防尘口罩既有一次性的,也有复式硅胶半**。推荐复式硅胶半**。
4、透气性很关键。建议选择呼吸阻力的,不影响工作。
通过以上方式,金属打磨等环境,粉尘不再可怕。可以有效预防尘肺等伤害。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算国家标准吗
以下资料你可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read.php?tid=7325&u=915
国家粉尘表准是多少
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 基本定义
1.1 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 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
1.3 工作地点
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
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硅的质量百分比。
1.5 接尘时间
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 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 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
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1部
2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
0级 Ⅲ级危害
Ⅰ级危害 Ⅵ级危害
Ⅱ级危害
2.2 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二**硅70%类。
2.3 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
----------------------------------------------
生产粉尘中游离二|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 |--------------------------
氧 化 硅 含量|气量(升/日、人)| 0 |-1|-2|-4|-8|-16|-32|-64
---------|---------|--│--|--|--│--|---|---|---
| -4000 | │ | | │ | | |
|---------|--│--|--|--│--|---|---|---
≤10% | -6000 | │ | | │ | | |
|---------|--│-----|-----|-------|---
| >6000 | 0 │ Ⅰ │ Ⅱ | Ⅲ | Ⅳ
---------|---------|--│-----│-----|---|---|---
| -4000 | │ | │ | | | |
|---------|--│--|--│--|--|---|---|---
>10~40% | -6000 | │ | │ | | | |
|---------|--│--|--│--|--|---|---|---
| >6000 | │ | │ | | | |
---------|---------|--│--|--│--|--|---|---|---
| -4000 | │ | | | | | |
|---------|--│--|--|--|--|---|---|---
>40~70% | -6000 | │ | | | | | |
|---------|--│--|--|--|--|---|---|---
| >6000 | │ | | | | | |
---------|---------|--│--|--|--|--|---|---|---
| -4000 | │ | | | | | |
|---------|--│--|--|--|--|---|---|---
>70% | -6000 | │ | | | | | |
|---------|--│--|--|--|--|---|---|---
| >600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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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测定法(补充件)
A.1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采样方法应采集工人经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工厂收集连续三天的粉尘样品,混匀后进行测定。矿山应选择在开采中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采样,同一种性质的粉尘样品不少于3份。
A.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分析法
A.2.1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0.1-0.2g生产性粉尘样品,放入锥形烧瓶中。如为炭素类或有机类粉尘样品,应在800-900℃下完全灰化后进行分析。如为硫化矿物,应先加数毫克结晶***于锥形瓶中,然后加入焦磷酸15ml,迅速加热到245-250℃,保持15min后**到40-50℃,在**过程中,加50-80℃蒸馏水稀释到40-50ml。稀释时,一面加水,一面用力搅拌混匀,然后,加水稀至150-200ml。用无灰滤纸过滤,并用0.1N**洗涤沉渣,再用热蒸馏水洗至无酸性反应为止。最后,将带有沉渣的滤纸,放入恒重的瓷坩埚中,在80℃的烘箱中烘干,低温炭化后,再放入800-900℃高温炉中灼烧30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一小时,称至恒重。
A.2.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计算法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的含量按(1)式计算
M2-M1
sio2(F)=———×100..................(1)
G
式中:sio2(F)——游离二**硅含量,%;
M1——坩埚质量,g;
M2——坩埚加沉渣质量,g;
G——生产性粉尘样品质量,g。
A.2.3.粉尘中含有难溶杂质的处理
A.2.3.1当生产性粉尘样品中有难以被焦磷酸溶解的杂质时(如碳化硅、绿柱石等),需将焦磷处理后的样品沉渣放入铂坩埚中,加入1∶1硫酸数滴,使沉渣湿润,然后加入40%氢氟酸5-10ml,稍加热使沉渣中游离二**硅溶解,继续加热蒸发至不冒白烟为止。于900℃高温下烧灼,称至恒重。
A.2.3.2处理杂质的游离二**硅含量的计算法处理杂质后的游离二**硅含量按(2)式计算
M2-M3
sio2(F)=———×100..................(2)
G
式中:M2——坩埚加沉渣质量,g;
M3——经氢氢氟酸处理后坩埚加残渣质量,g;
sio2—游离二**硅含量,%。
A.3本法为基本方法。如采用X线衍射测定法或红外光谱测定法等须与本法进行核对。
附 录 B
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的测定法
(补充件)
B.1工人接尘时间的确定
在生产任务正常情况下,每一接尘工种选择不少于2名有代表性的工人,按表B1的格式(略)记录自上班开始至下班为止,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与工中休息的时间,并分别注明接尘情况。每个测定对象应连续记录3天,取3天的平均值,分别表示该工种的工人在一个工作日内的总接尘累计时间、各种作业劳动的接尘累计时间及休息的接尘累计时间。
B.2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测定
根据表B1的记录,将各种接尘劳动时间与接尘休息时间加以归类(近似的活动归为一类),然后,分别采集工人在接尘休息时间和从事各种接尘劳动状态时的呼出气,测量该气体体积,求出接尘休息和各种接尘劳动时的呼气量值,并换算成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体积值。然后按表B2(略),再换算成每分钟呼气量〔标准状态呼气量,L/采气时间,min〕最后将各种接尘劳动时及接尘休息时的每分钟呼气量分别乘以相应的各种接尘劳动的累计时间和接尘休息的累计时间,其总和即为一个工作日内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L/日,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主编。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程玉海 符绍昌 邹昌琪
朱惠兰 王肇滇 薛家耀
附: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编制说明
研制本标准的任务是于1981年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的,其目的在于加强对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为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承担,与江西工业卫生研究所和江苏省苏州市卫生防疫站协作共同完成的。
1.制定本标准的依据
1.1关于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国际上尚未见有报导。国外涉及这一领域的工作,主要分为二方面:一是制定生产性粉尘容许浓度标准。迄今,美国公布的有20项,苏联的有71项,日本的有34项。我国公布的有9项。其中,各国都重视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以此确定含矽粉尘的容许浓度。如美、日等国采用公式计算确定。苏联将其划分为四级。二是制定管理法规:如日本的“尘肺法”,主要是从医疗保健上划分为四级管理。将健康接尘工人列为第一级管理,尘肺患者按病情严重程度及肺功能损伤状况划分为第二至第四级管理。欧美等国有尘肺者的患职业病赔偿规定。综上所述,仅仅利用单一的生产性粉尘容许浓度作为判断其危害程度大小,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各种类型厂、矿企业中接尘工人的实际危害程度。
1.2本分级标准与卫生标准有所区别,但有一定联系。卫生标准仅为生产场所空气中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工人在这样的浓度下工作,不会引起致病性损害,在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和工业企业设计时使用。本分级标准是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时使用。鉴于目前我国相当多的厂矿企业,至今尚未能达到生产性粉尘卫生标准,因此,采用几项主要危害指标,综合起来进行分级,以便将不同危害程度的生产性粉尘作业,分出轻重缓急,区别对待,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其它政策性措施,使其逐步减轻职业危害,以便最终达到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
2.制定过程
2.1本标准的制定系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积累的现场和实验室资料以及有关国外参考资料,又利用了1976年全国尘肺普查资料等为依据,进行了现场 调查和实检室的动物实检研究,为制定本分级标准提供了大量数据。
据1979年全国尘肺普查统计资料,全国企业接尘作业约有一千万余人,主要分布于煤炭系统,冶金系统、机械系统、建材系统及化工系统等。以接触矽尘作业工人占绝大多数,其次为硅酸盐类粉尘及金属性粉尘等,有机性粉尘相对较少。生产方式种类繁多,有的为现代化机械化生产,有的使用原始手工方式生产。各厂矿企业的综合性防尘设备、维护管理执行情况以及工人的劳动强度等差异悬殊,即使是接触同一性质的粉尘,其实际危害程度,往往差异较大。因此,本分级标准应适合于我国国情,既要能正确地表明生产性粉尘危害性质,同时也反映出工人实际接触尘量的大小,而且此分级标准和测定方法应简便易行,便于安全技术部门及卫生基层单位掌握和推广使用。
2.2针对生产性粉尘主要危害因素,我们进行了几项专题研究工作,即“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采样方法的研究”、“粉尘作业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的研究”以及“不同种类粉尘对大鼠肺致纤维化作用实验研究”。此外,还搜集了全国部分省市和有代表性的厂矿企业近三年来生产性粉尘浓度的资料,并进行了统计分析。
2.3通过大量的现场调查和实验研究结果,我们拟订出“生产性作业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寄往全国64个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冶金,,煤炭、机械、建材、铁道、交通、纺织、航空、船舶、兵器、轻工、军工及部分省市劳动局及卫生部门。收到各单位的复共函30件。总的反映是:制定该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对加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工人的劳动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该标准既考虑到正确地表明生产性粉尘危害性质,同时也反映出工人实际接尘量的大小,测定方法简便易行。此外,对该标准中使用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和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指标,两者合并一起使用,在执行中易引起混乱,建议修改业为一项指标。同时,针对该标准有些条文,提出文字修改意见。
2.4综合各单位的意见,我们写出“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修改意见汇总处理表”并重新修订了标准讨论稿。于1985年8月7日至9日。在北京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主持召开“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审定会”审定通过。
3.指标选择的理论依据
本分级标准采用生产性粉尘对人体危害程度的定性和定量二种指标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欲确定某种生产性粉尘的评级标准,首先应确定其危害程度的定性指标,即生产性分尘中游离二**硅含量。其次,再评定危害程度的定量指标,即人工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本标准主要是以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后可引起肺脏致纤维化作用为主要病变而进行分级的,同时也重视粉尘有无致癌性,至于生产性粉尘溶解度、致敏作用引起的危害,仅作为参考因素,不再另设立其它危害指标,以便于推广使用。
3.1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
全国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中约有90%以上是接触矽尘的。而且在全部尘肺病人中,约有95%以上是矽肺的病人,可见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的高低对矽肺的发生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按我国实际情况,将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分为四类:即等于或小于10%游离二**硅粉尘;含量大于10%至40%的二**硅粉尘;含量大于40%至70%游离二**硅粉尘以及大于70%游离二**硅粉尘。
鉴于严重危害机体的是浮游于空气中可吸入性粉尘,因此,分析游离二**硅的样品收集在工人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而不是取自原料尘或成品尘,因为这两者之间的测定结果往往有很大的差异。通过对几个矿山采集的浮游尘、沉积尘及原料尘样品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原料尘中游离二**硅含量,远比浮尘及沉积尘为高,有明显差异而沉积尘的含量与浮游尘接近,见表1。本标准确定以采取浮游尘样品或沉积尘样品进行游离二**硅含量的分析(表2)。工厂应连续收集三天的粉尘样品,混均后取平行样品进行分析,以均值表示。矿山地质较为复杂,应与矿山地质技术部门协商选择工人经常接触的具有代表性的矿脉进行采样,不同矿脉的游离二**硅含量差异悬殊。有的相差数倍,因此不能采取一个矿脉的样品,而应在几个主要矿脉中采样。同粉尘样品混匀后进行测定,取其均值表示。当生产粉尘有重大变化时,应再次重新取样进行测定。测定游离二**硅含量的分析法是焦磷酸重量法。如采用X线衍射测定法或红外光谱测定法等须与焦磷酸重量法进行核对。
3.2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在接触同一种性质的生产性粉尘行业中,由于工人所处的生产条件,劳动强度和接尘作业的持续时间差异悬殊,因而其实际吸入到肺内的粉尘量亦有所不同。单纯依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工人实际接尘量的大小,考虑到我国生产方式的复杂情况,在进行危害分级标准时,将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作为一项定量指标。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既表示工人劳动强度的大小,又反映工人实际接尘作业时间。至于进入呼吸道内各种粉尘分散度的分布状况、粉尘在呼吸道中阻留率以及机体清除功能等,虽是引起尘肺病不可忽视的因素,但这些测定较为复杂,不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评价劳动强度有大小。国内外一般采用能量消耗值。但是,这一指标在实际应用上,不能全面反映劳动生理负荷强度的大小,因此,卫生研究所等单位提出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区分体力劳动强度,能较客观的反映劳动时机体的生理负荷量,这一研究结果已被国家标准局采纳实施。我们使用的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这一指标与劳动强度指数区别在于:其一是工人在一个工作班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与劳动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如有的工种,在一个工作班内实际劳动时间率可达60%-70%,但实际接尘时间仅占20%-30%,从生产性粉尘对机体危害程度来讲,使用实际接尘作业时间比实际劳动时间更有实际意义;其二是直接采用肺总通气量这一指标,可明显反映吸入含尘空气量的差异程度,并可减少耗氧量和二**碳含量的分析测定,更便于基层单位掌握和推广使用。
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表示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与其平均肺通气乘积之总和,也就是表示接尘作业工人一个工作班内吸入含尘空气的总体积。我们对全国115个接尘工种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工人接尘时间平均肺总通气量为5278升/日.人(男工人为5472升/日.人,女工人为4159升/日.升)。我们将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划分为3等,即1等为等于或小于4000升/日.人,共有25个工种,占21.7%;2等为等于或小于6000升/日.人,共有56个工种,占48.7%;三等为大于9000升/日.人,共有34个工种,占29.6%。现将我国工矿企业115个工种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列于表3。在实施本标准时,按分级标准附录B提供的测试方法进行实际测定。
3.3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工作地点粉尘浓度愈高,对机体的危害性也愈大,可作为一项危害程度的定量指标,鉴于厂矿企业的粉尘浓度的实测值变异范围很大,不便于表示,因此我们采用生产性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倍数的算数均值表示。按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划分为几个界线进行评级。具体的测尘方法按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测尘规范执行。各厂矿企业在充分利用现有的通风防尘综合措施后,将近一年不同时期测定的粉尘浓度,分别计算出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5份。这一指标是我国目前基层卫生单位进行防尘效果检查的常规方法,易于执行。根据我们收集81-83年期间的几个省市的粉尘浓度资料表明:在24751个测尘样品,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占41.6%,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0倍以上者占25.1%,见表4。
本标准所使用的粉尘浓度均指重量浓度。有些粉尘如石绵纤维等,以数量浓度测定更有意义,但因粉尘计数浓度的测定方法,尚未正式公布,待以后予以增补。
3.4致癌性
生产性粉尘的致癌性日益受到重视。本标准主要依据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公布的或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科学资料,将致癌物区分为人体致癌物、可疑人体致癌物、动物致癌物及无致癌物。凡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均列入Ⅳ级危害。本标准将石棉尘定为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二**硅>70%一类。其它种生产性粉尘的致癌物待今后卫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后,再作增补。
4.评级程序的确定
按上述主要危害因素的三项指标,综合起来列出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该表的纵座标有两项,即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及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该表的横座标为生产性粉尘度超标倍数。根据以往工作经验。我们将这三项指标确为不定同参数,即将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硅含量为≤10%的规定其参数为1,而<10%-40%的为2.5,>40%-70%的为5,>70%的为7.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为-4000升/日.人的规定其参数为1,-6000升/日.人的参数为1.5,>6000升/日.人的参数为2。此外,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值作为该项的参数。这样将此三项指标各自的参数乘积所得的指数填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分级表的相应栏内。按指数大小,将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划分为五级。凡指数为0者,规定为0级;其指数为≤7.5者规定为1级危害;其指数为7.5-22.5者定为Ⅱ级危害;其指数22.5-90者定为Ⅲ级危害;其指数>90者定为Ⅳ级危害。按上述规定的指数。划分出分级表中的危害级别。
我们在一个地区按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进行了现场验证。通过对随机选择的71个工种的调查结果表明:0级的有1个工种,占1.4%;Ⅰ级危害的有6个工种,占8.5%;Ⅱ级危害的有13个工种,占18.3%,Ⅲ级危害的有29个工种,占40.8%;Ⅳ级危害有22个工种,占30.9%。
5.存在问题
鉴于我国厂矿企业的生产方式种类繁多,工人接尘劳动强度以是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差异悬殊,因此,本标准在全国厂矿企业执行过程中,尚需不断总结经验,以便定期进行修订!
发布日期:19860224
执行日期:19860224
——关于贯彻执行《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劳人护〔1986〕6号)
国家规定粉尘(比如木质粉尘)的浓度是多少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木质粉尘最高总尘限制为3mg/m³。
扩展资料:粉尘危害:
粉尘过之一是污染大气,危害人类的健康。飘逸在大气中的粉尘往往含有许多有毒成分,如铬,锰,镉,铅,汞,砷等。当人体吸入粉尘后,小于5μm的微粒,极易深入肺部,引起中毒性肺炎或矽肺,有时还会引起肺癌。
沉积在肺部的污染物一旦被溶解,就会直接侵入血液,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此外,粉尘还会沾污建筑物,使有价值的古代建筑遭受腐蚀。降落在植物叶面的粉尘会阻碍光合作用,抑制其生长。
粉尘其过之二是**危害。20世纪,随着工业的发展,粉尘**事故更是屡见不鲜,**粉尘的种类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1913~1973年间美国仅工农业方面就发生过72次比较严重的粉尘**事故。1919年俄亥俄州一家淀粉厂发生粉尘**,厂房几乎全部被毁,有43人丧生。日本1952~1975年共发生重大粉尘**事故177次,累计死亡75人,受伤410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允许粉尘浓度
百度百科-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百度百科-职业接触限值